前面说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什么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来建立?因为每个岗位都是根据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建立的,不合主要负责人的意愿,组织机构都是可以调整的,既然这样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来建立。
当然我们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不是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本都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编写出来,应该是得到主要负责人的认可和批准。
认可爱方式就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发布并在本单位执行,如果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发布是无效的。这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之一,是必须执行的。如果制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法规要求有冲突,也是无效的。
责任制就应该依据岗位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制定岗位的安全职责。这里说的全员,就包括各个层级,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基层的员工,既包括正式员工的,,包括劳务派遣技术服务等离职用工,甚至是实习人员都要涵盖。标准要求的是一岗一责,主要是强调每个岗位都有安全职责。正常的说法都是一岗双责,除了包含安全职责,还有具体的业务职责。
有些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相关安全职责描述的很模糊,就起不到好的作用。安全责任制文本应该清晰明了,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必须是清清楚楚的,并且实时更新。有些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文本是第三方做的,没有的岗位或者取消了很久的岗位也会列出职责来,谁来执行呢?含糊的安全职责只能是没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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