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回来就好。我终于从狂喜中找回了自我。
退避三舍,容我从梦里抽身。
我曾教会你抽烟。而你却教会我陪伴是烟的意义。
去吧。回来就好。
-你对她还说了什么?
-爱我说不出口,我讲的漫不经心。在她睡着以前,我不了解他们。她以前很爱唱歌,但我听不懂她的歌,除非是在梦里。她很美!很漂亮!只要看见她,我心里的乌云都散了。我把她拉到家里,对她说:“请接受这份爱。”
她笑了。即便正在至暗时刻,她还是笑了。
我为她取了美丽的昵称。我吻她,一次又一次,在吻的间隙里,溢出了欲望。我像抓紧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吻她。我隐约觉得,吻的尽头便是失去。
在沙漠与大海之间,她说:“我爱你。”
在欲望和折磨之间,我说:“我爱你。”
这时一名警官打断了我们,问她和我在这里做什么。她有些生气,甩了一句:“你谁啊?”警官毫不退让:“你谁啊?”
她说:“你这个混蛋,我是他的心上人。我亲手一路把他送到了这座监狱的大门口。我们在这儿告别。你这是要干吗?”
他说:“我是一名警官,你应该知道我要干嘛。”
她说:“明年我还tmd要当军官了呢!”
她晃了晃自己的入伍证儿。警官却付之一笑,不由分说拉着我,进了监狱。
一年过去了,到了1967年,战争爆发了。我则又进了监狱。我仍不时的想起她:她现在在做什么?可能她在纳布卢斯吧(《圣经》里的示剑城,约旦河西岸纳布卢斯省省会,曾先后属于巴勒斯坦和约旦,在1967年巴以战争中被以色列非法占领),也可能不在。现在她应该已经是一名合格的侵略者了。她应该是端着一挺轻机枪,也许此刻正在发号施令:放下武器!跪在地上!也许,她正在审讯一名和她同龄的阿拉伯女孩,她折磨她,而她却和过去一样美丽。
她没说再见。
-而你也没再说:“去吧,回来就好。”
你教她抽烟,而她教你陪伴是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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