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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啦吧啦《谈谈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男孩》

谈谈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男孩

常常在想,自己也没有天使般的面孔,没有傲娇高挑的身材,只有着很平凡的脸和倔强的心,可是却何其有幸,有那么多单纯善良的男孩曾从自己的全世界路过,带给我温暖美好,教会我付出,也许我没能做到尽善尽美,反而带给他们的是伤害和头也不回的绝情,但都谢谢他们,温柔了我的青春岁月。   

徐豆豆,我只记得认识他是六年级,那个时候他比我高一届,想到他我除了用可爱两个字形容真的找不到别的了。可能自己比较早熟吧,他是我的初恋,是一见倾心的那种。那个时候喜欢是多么简单的事,每天放学,我都会去他的学校,只为在楼下等着他下课,然后看到他从教学楼探出的脑袋,就那一眼,若是对视,也会手足无措。记忆中,给他写了好多情书,做了很多小礼物,都是我视如珍宝的东西,那个时候,自己没有勇气,情书礼物都是托朋友送去。然后默默期待着他的回信。终于等到我升初中,和他在一个学校了,我依然会写信,依然会为他叠101颗星星,依然每天写日记,依然在节日里,送他自己做的东西。可能是感动,也可能我本来就比较活泼可爱,哈哈,付出得到了回报,我们在一起了。那个时候的恋爱,多么神圣而又小心翼翼,就是他打篮球,我在一旁看着,回家俩人一起并排也会相隔很远,若是牵了手,脸会红到脖子跟,心也砰砰直跳,一切都是那么的胆怯却又甜蜜,安静而又美好。可人总是不知道珍惜,我可能更是那种喜欢新鲜感,和挑战性的人吧,拥有了,反而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于是,于是,我们的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被风吹落在天涯了。  

凯子,他比我小一岁,他是那种不务正业,整天抽烟喝酒打架的,不爱学习,那个时候,我读高中,他已经没上学了。他和那些喜欢我的男生不一样,他比较胆大,比较正义,也就叫会撩妹吧。那个时候,女生好像都喜欢这样的男孩,酷酷的,拽拽的。和他在一起,会很刺激,会轰轰烈烈,不用畏首畏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觉得爱情就是相爱就要在一起,要勇敢,要义无反顾,要可歌可泣。我们有很多的快乐时光,后来凯子说为了我要去挣钱,要分开了,我答应过等他回来,可是,我可能还是不是一个好女孩吧,我害怕分开,害怕异地,害怕没有安全感,久而久之,这份爱就动摇了。然后我开始不回凯子消息,也不想理他,他越死缠烂打,我就越讨厌,然后我好像就真的不喜欢他了,提出了分手后,他用很多种方式挽留我,留言,打电话,写信,我都没有一点回心转意。甚至最后,他割腕了,我至今记得他给我拍的那张照片,手上地上满是鲜血。可我依然不为所动,当时的想法还觉得他很幼稚,都不爱惜自己,如何来爱我。现在再想想,可能那个时候,他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在意吧,毕竟愿意为我死的男人就只有那么一个。 

 小薛,一个逗逼又聪明的学霸,搞笑可爱,上学时我坐他前面,我们整天聊的没完,笑的不停。他是那个我从始至终,都把他当做好朋友好哥们的人,想过和他在一起,可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夏天,我们打水仗,他知道我大姨妈身体不舒服,我自己比较大大咧咧,但他会吼我,会帮我挡住,会告诉别人不要把水弄在我身上,他也会在冬天的早晨给我拿杯子泡玫瑰花茶。我数学特别烂,他会自己给我出题,让我做,帮我补习,可我从来都辜负他的好意。他还帮我织过一条围巾,我至今都好好保存在那里。只是很多东西都无法勉强,我很喜欢他,但从来都不是爱情。不过这样的男孩,我应该再也遇不到了。   

大叔,这应该是我最不愿提起的人吧。他在我高三那年悄声无息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改变了我所有的计划,打乱了我所有的阵脚。那一年,我流了很多眼泪,也做了很多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其实,我只见过他一面,他英俊潇洒,睿智果敢,幽默风趣,有着军人该有的一切。从此后,他好像成了我的方向,我的动力,牵引我要好好学习,变得优秀,进入大学后去找他。也似乎成了我的反动力,让我日思夜想,辗转反侧,不能安心学习。我每天在纠结中度过,为他一个消息,为他一句话,我翻遍他的空间和留言,保存下他的每张照片,加他每一个战友,做事三分钟热度的我,却每天早上醒来第一眼就是给他说早安,睡前最后一眼,给他说晚安。一年多,风雨无阻。这做的远远只是冰山一角,那些付出我不愿再提起,越是美好越值得珍藏,越是厚爱越无需多言。总之那一年我所有的同学都见证了我,也都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最后的最后,我带着所有的希望,去找他的时候,他已有了归宿。怎么会没有不服和怨恨呢,我是为他来到西安,来到这个我没有办法的学校的,他却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否定了我一年的努力。很多人问我后悔吗,我想说,或许其他事上有,但感情上从来没有,我竭尽全力了,我该做的都做了,我成长了。他不喜欢我,我又有什么办法,生活总是要继续的。痛定思痛的背后,是祝他幸福。

辉哥,是在我最无助难过的时候出现的,也就是彻底和大叔没了联系这段堕落的时光里给我安慰的人。我和他素未谋面,是从新生群里认识的,他作为陌生人和倾听者,听我发牢骚,听我吐苦水,可能他被这小小的我却有着大大的勇气给感动了吧。他说,要保护我。从那之后,我俩每天都聊天,或是分享自己一天里的生活,那个时候他在成都兼职,却也时刻操心我在西安的动向。他文笔很好,从他的文字,可以看的出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无意间我知道了他的贴吧号,进去一看,那是一次猝不及防的泪流满面,里面全部是我,藏着他的心意和不能说的秘密。为了了解我,他还加了我的“七只”闺蜜,他细心而又上进,积极而又乐观,是个名副其实的暖男。他教会我很多道理,只是那时偏执的我,始终相信感觉这两个字,有些人的好是注定要被辜负。就好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勉强,唯独爱情不行。  

大狗,也就是我现在的男朋友,一个单纯可爱,好像什么都不会放在心上的boy。他和我一样,都比较懒,我是爱睡觉,他爱打游戏,只要能让他每天安心的好好玩几把游戏,他就会乖乖听话。快一年了,第一次谈这么久的恋爱,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能会在一个人面前暴露自己最丑最窘迫的一面,可现在好像一切都习以为常。其实,我觉得这挺可怕的,因为习惯和熟悉会让人失去改进自我的心,毕竟想要爱情保鲜是要两个人不断的去学习从而寻找新鲜感。这一路走来,不知道吵过多少次架,以至于到现在的每天,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让彼此爆炸,我们变得越来越没有耐心, 也会开始说对方变了。我不知道爱情到最后是不是都会变成这样,但我总觉得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两个人开诚布公的沟通,因为这本身就是两个人的事。当一次次想要放弃,想要甩门就走的时候,想想当初是多么的心动和坚持,毕竟开始在一起的目的不是为了最后的结束。因为有过回忆和那么多美好的感动,所以格外珍惜,也愿意多给对方一些时间,让彼此成长成熟,但每个人的耐心总是有限的,如果真的是三观不合,也就只有好聚好散。其实,我心里是真真正正想对你说,我想要的还是我们好好的,一起努力,越变越好。 

 写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现在是凌晨三点四十八分,戒不掉的依然是熬夜的瘾和深夜玻璃的心。我是个喜欢念旧的人,总爱细数经历过的点点滴滴,也祝福那些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不管身在何方,都能喜之所喜,爱之所爱。不管逆境还是顺境,都能一生努力,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

作者简介

一个敢爱敢恨、间歇性踌躇满志,长期性混吃等死的温柔女汉子,古灵精怪,一天八百个想法,最后可能一个都没做的“神经病”。她有故事,愿与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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