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产品是指经过种植、养殖等过程,产生的原产品或者初加工产品。自产自销是指农产品由生产者自行加工、销售,而非从其他中间商或者批发商购入后再进行销售。
符合规定条件的,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才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从事哪些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呢?
有以下八种情况,
一、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二、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三、中药材的种植,
四、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五、牲畜、家禽的饲养,
六、林产品的采集,
七、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八、远洋捕捞。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生产者进行自产自销,而且具体的免税政策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查询相关政策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这里要注意,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还有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以,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初加工产品适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那么哪些属于农产品初加工,参考财税2008149号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查询一下。#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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