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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懂得珍惜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

2016-10-21 07:56:12
杨绛本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嫁给钱钟书之后,心甘情愿承担起照顾他衣食住行的责任,大小姐摇身一变,成了小家庭的总管家兼老妈子。

到牛津的第一天,钱钟书就“吻”了牛津的地,他下公交车时没站稳,脸朝地摔了一大跤,磕掉了大半个门牙。他用手绢捂住嘴走回去,杨绛见他满口鲜血,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好同一公寓的都是医生,教她赶紧带他去找牙医,拔掉残余的半枚断牙,再镶上假牙。

她之前就听钱钟书说自己“拙手笨脚”,这下总算是见识到了。她发现他穿鞋子分不清左右脚,系鞋带绑不了蝴蝶结,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子那样一把抓,生活方面着实挺“笨”的,浑然没有他做学问时那个潇洒劲。

钱钟书之所以在生活上如此笨拙,一半是出于天性,另一半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没有人给过他这方面的指导。他是无锡钱家的“大阿官”,可生下来没多久,就被过继给了伯父。伯父还算疼爱他,教他对着棉花打拳,带他上酒馆吃点鸭肫之类,哄他说是“龙肝凤髓”。伯父去世后,他就变成了没人疼的孩子。

伯母对他是不大关心的,每天早上由丫头热点馊粥给他吃了去上学,下雨天,弟弟们都穿皮鞋,他只有伯父的大钉鞋可穿,鞋子太大,只得在前面塞个纸团。写字的笔尖断了,他不好意思张口向伯母要,只好把毛竹削尖了蘸上墨水写,字迹模糊得无法辨认,又被老师责骂了一顿。幸好他浑浑噩噩的,并不觉得苦,有时还淘气,比如把青蛙放进钉鞋里带到学校去玩。

钱钟书的生父钱基博是个很严肃的人,对这个长子爱之深、责之切,平常给他写信,只会在信中教他如何做学问,其他的并不多问。生母觉得既然将儿子过继给了别人,就不该对儿子的事过问太多,否则孩子的养母会有意见。

对比杨绛的童年,钱钟书的童年实在是苦得多,他自己也总感叹说:“你的童年比我的快活得多,我小时候的事,不想也罢,想起来只是苦。”

杨绛本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嫁给钱钟书之后,心甘情愿承担起照顾他衣食住行的责任,大小姐摇身一变,成了小家庭的总管家兼老妈子。

一开始,他们住在老金家里,跟着老金一家吃饭。钱钟书有个“中国胃”,吃不惯英国的奶酪和牛排,对于英国人的饮食习惯,他写诗感叹说“嗜膻喜淡颉羹浑,夷味何能辨素荤”。再加上老金家的伙食越来越差,即使杨绛经常将能吃的省下一半给钱钟书,他还是渐渐饿得面黄肌瘦。

杨绛决定租一间带厨房的屋子,可以自己做饭吃。钱钟书却觉得反正两个人都不会做饭,不如将就着在老金家过算了。

杨绛心疼丈夫,自己留意报纸上的租房信息,可惜一直没有合适的。一次,他们照例出去“探险”,在散步的途中,发现高级住宅区有个招租广告。杨绛壮着胆子去敲门,住在这里的是一位叫达蕾的老姑娘。杨绛看了房子后很满意,钱钟书也很喜欢,称赞此处“绕庐密树缀疏花,经籁钟声绝世哗”。和达蕾小姐谈好租赁条件后,他们过了新年就搬过来了。

杨绛颇为自豪,觉得自己很有做家庭主妇的天分。她总结经验说:“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

杨绛有时也会嫌做饭浪费时间,忍不住异想天开,希望可以像仙人一样不用吃饭就好了。钱钟书不同意,说神仙煮白石,吃了虽然不饿,但多无趣啊。但他终究还是心疼妻子,幻想着能有仙人的辟谷方就好了,于是在诗中述说心情:“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谷方。”

爱是需要学习的,跟着杨绛生活了一段时间,钱钟书慢慢也学会了体贴人。他们搬进新居第一天早上,杨绛还在睡觉,钱钟书已特意起床为她做早餐。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泡了醇香的红茶。然后,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睡眼惺忪的杨绛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他为她做了一辈子的早餐,后来有了女儿阿圆,则变成为母女俩做。

[img][/img]换了别的妻子,看到丈夫这样胡闹,肯定会想,得有个什么法子,把他管教得规规矩矩才好。杨绛却不会,钱钟书爱淘气,她就随他去闹;钱钟书对生活事务一窍不通,她就将家里的活计全部包揽了。钱钟书偶尔闯点小祸,她就赶紧替他解决了。

她生孩子住院时,钱钟书也不时带来“坏消息”:

我做坏事了,台灯弄坏了;

我做坏事了,墨水染了桌布;

我做坏事了,门轴两头的球掉了一个,门关不上了;

……

杨绛回应他的,总是轻描淡写的“不要紧”。钱钟书对她所说的“不要紧”十分信赖,因为刚到英国不久,钱钟书颧骨上长了个疔,杨绛安慰他说:“不要紧,我会给你治。”她从一个护士那学会了热敷,每过几小时就给他敷一次,没过几天那疔就连根拔掉了,一丝疤痕也没留。从那以后,钱钟书就格外信任她。

她出院后,果然将钱钟书闯的祸一一化解。从此以后,她的“不要紧”三个字成了他的定海神针,只要有她在,一切都不要紧。托庇于杨绛的处处不要紧,钱大才子得以安安稳稳地读他的书,做他的学问。

很多女人以改造丈夫为己任,可杨绛的脑子里,从来就没有过改造丈夫的念头。对她来说,爱是成就,不是改造。

钱钟书为人,孩子气极重,他是女儿阿圆最好的小伙伴,两个人常常结伴胡闹,只要不是太过分,杨绛就随他们去闹。一次厨房失了火,阿圆慌得跑过来大叫:“娘,不好了,不好了。”钱钟书也跟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大叫:“娘,不好了,不好了。”杨绛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赶紧去替他们收拾残局。

[img][/img]钱钟书在人情世故上有极其天真的一面,杨绛就成了他和外界的一道润滑剂。后来他们定居北京时,碰巧与林徽因做了邻居。有一次,钱家的猫咪与林徽因家的打架,钱钟书拿起木棍要为自家猫咪助威,杨绛连忙劝止,她说林家的猫是林家“爱的焦点”,打猫得看主妇面!(借用的是钱钟书所著《围城》里的话)

她就像一只大鸟,竭尽全力张开羽翼,把夫君和女儿都牢牢保护在里面,不让他们受到世俗事务的纷扰。她是他的守护神,守护了他一辈子,和她在一起,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

一个人的身上总是既有缺点,又有优点。挑剔的夫妻,往往只看得到对方的缺点和不足,日久天长,难免会成怨偶;聪明的夫妻,却善于发现和放大对方的优点,对彼此的缺点也能够包容。

在杨绛看来,钱钟书身上那些缺点,都是细枝末节,无关紧要,他身上的优点却是独一无二,旁人无法取代的。没有人比她更懂得钱钟书的价值,他的淘气和痴气在父亲钱基博看来都是缺点,她却觉得这是他最可贵的地方。她真正理解他,支持他,保全了他的淘气和一团痴气,这样的钱钟书,再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才成了众人心目中博学而又风趣的大学者和大才子,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

钱钟书呢,更是将妻子视若珍宝。杨绛在他眼中简直无一处不好,他经常对着朋友大肆赞美妻子,以至于朋友们都说他有“誉妻癖”。他素来眼高于顶,很少有人的文章能入他的眼,但对于妻子的作品,他却每篇必读,甚至感到自愧不如。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压倒妻子,每次杨绛获得了荣誉,他比自己取得成绩还要高兴。她事业得意时,他不嫉妒;她甘做主妇时,他也不轻视。他的深情配得上她做出的牺牲。

多少夫妻,耗尽一生做彼此的差评师,像他们这样能够真正理解对方的价值,懂得相互尊重和体谅,并从来不吝惜赞美彼此,着实是难能可贵。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女主角曼桢,“曼桢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了她,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

说起来,钱钟书和杨绛在这方面倒是和曼桢相似,他们认定彼此之后,看对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她(他)是世界上最好的。

懂得珍惜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

摘自慕容素衣新书《生命的烤火者:杨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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