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器说
混同江东,亮甲山南,有民某氏者善酿。酒体醇和天然,风味出晋入陕。余游山水,尝往沽之。酒虽佳酿,盛器鄙陋。余观之再,徐为言曰:美食者美器。胡不为精器盛装,高其值而沽之?
某氏言曰:余业村酿烧锅久矣。酒清器朴,有其故也。
夫酿粱谷,三蒸三洗,细流宽取。所费无几而酒出,故其价平平。
精器或陶或瓷,名贵者有之。以之盛酒,所费者重。
酒值平而器费,是贱酒而贵器也。
大凡饮者,尽酒而弃其盛具。未闻以名器藏身而沽新酒者。酒空而见弃,器之珍且贵何用之有。即有藏酒者,必以其酒,藏器何用?
故店家但重酒价而不以器为意。
设若店家高贵盛具,必高酒价,则酒不售。酒贱器贵,以器害酒。珍器盛酒,即或大卖,余亦无所得。代人售器而已。
余酿酒为业、沽酒为本,何必如此、何必贵器。
余闻而无言。近世沽酒,必辩其器。或精或雅,洋洋可观。不饮而藏器者众。深宅高举,必欲使人知:此某酒之器,何其难得云云。难得者果其器乎?此亦惑人矣。
余思之不解,作酒器说。
清凉观主
壬寅年九月初八记于舒兰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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