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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读了几年书,就有资格嘲笑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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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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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镇的咸亨酒店里,人群三三两两,三教九流的人,都汇聚在这里,做工的散了工,来这里喝一杯,闲得无聊的也来这里喝一杯,阔人会来,穷人当然也会来。

人们喝酒,聊天,说些大家喜闻乐见的事情。

这里的人,地位身份不同,穿的衣服就不同,喝酒的方式也不同,稍微阔一点的,就穿着长衫,要几碟小菜,坐着慢慢喝。穷人大多穿着短衣,也不要下酒菜,或者偶尔要一碟便宜的茴香豆,站着喝酒。

突然,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进酒店,他脸色不太好,有着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着又破又旧又脏的长衫。

他一进来,酒店里的人就像突然活了过来,所有人都看着他笑,酒店炸开了锅,热闹一片。

这个被大家当成笑话,肆意嘲笑的中年男人,就是孔乙己,是唯一的站着喝酒却又穿着长衫的人。

01

在咸亨酒店喝酒的人看来,孔乙己来了,等于热闹就来了。

有人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孔乙己不答,走到柜台边,对柜里的小伙计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孔乙己不答,热闹就还不够热闹。

于是,看热闹的人故意揭短:“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便睁大眼睛,无力地分辩:“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终于,孔乙己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嘴硬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热闹到了这里,该达到巅峰了,没读过书的人,在孔乙己身上找到了优越感,读过书的人,大概也能在孔乙己身上找到一点虚荣,连那个识得几个字的小伙计,机不机灵,也长得一般,还能嘲笑和看不起孔乙己。

但还不完,孔乙己接下来便来一些话,大家听都听不懂,“君子固穷”,管他什么呢?反正这人都活成啥了,热闹当然是足够的。

孔乙己喝了一点掺了水的酒,吃了几颗茴香豆,脸色恢复正常了,看客们又戳孔乙己的痛处: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孔乙己不屑置辩。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面对众人的伤口上撒盐,孔乙己开始颓唐不安,脸色都变灰了,嘴里冒出的话,完全是之乎者也了。

人到中年,孔乙己越活越落魄,越来越不堪。

他越落魄,看热闹的人就笑得越欢快,他越悲哀,嘲笑他的人就越是狂欢。

对于看热闹的人来说,烈女失身、老蚌含珠向来最让人津津乐道,若无这些劲爆的事儿,穷人乍富、富人乍穷都是令人欣喜的,再不然,英雄为女人时节,读书人被一文钱困住,也还是值得一说。

02

孔乙己少年的时候,也很励志,在万般皆下作,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里,他起早贪黑,努力学习,十年寒窗,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考试,大概相当于大学毕业了,想继续考更高的学历,可是怎么也考不上了。

因此,读了很多年,还是“半个秀才没捞到”,这成了他一生的痛。

就像很多人努力十多年,最后只得了一个普通二本,不是不够努力,而是“尽吾志也而不能至了”。

最终,拿着个普通大学的毕业证,步入社会,找工作也不好找,好的工作,人家要名校毕业,一般下苦力的工作,又看不上。

当然,能力特别出众的话,学历可以放在一边,但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普普通通,既不是某一个领域的天才,没有在某一方面出类拔萃,孔乙己好像也没什么比较出众的,除了上学时书法学得比较好之外,其他的都一般般。

最终,孔乙己做了一名抄书员。

虽然还是干苦力,但好歹还算文雅一些,至少还是和书打交道。

可是这样的工作,只能糊口,只能混一碗饭吃,如果能稳定下来,坚持不懈,至少饿不死,还能偶尔有个周末,可以喝喝酒,可以出去旅游旅游。

但孔乙己不安于这样一辈子,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这样的一辈子,太苦了,他吃不了苦。

于是,孔乙己郁郁不得志,做起来也没什么兴致,抄着抄着,人就不见了。

下一次继续找,还是一个抄书的工作。

于是,不断没有工作,不断找工作,找来找去,跨不进好的行业,也没有能力去做其他的,关键是,他不愿意“同流合污”。

在这样的怪圈里,孔乙己渐渐就人到中年,越来越落魄,后来,索性连工作都找不到了,有家可以啃的,就在家啃老,孔乙己没有可以啃的家,几乎就要出去要饭了。

03

抄书的工作没了,孔乙己又比较清高,不愿意像那些穿短衣的人一样,出去做苦力,他看不上那些人。

对于那些穿短衣的人来说,看到孔乙己这落魄的样子,他们也看不起他,你不是读书人吗?怎么连个秀才都考不上?你不是自命清高吗?怎么过得还不如我?

这么一嘲笑,孔乙己只能面红耳赤。

看客们则心满意足。

人向来是喜欢看热闹的,反正看热闹不要钱,还能高兴一番,何乐而不为呢?而有热闹的地方,则是因为有反差。

孔乙己是读书人,考不取功名,就像某些人说的,我儿子没读大学,工资是你这大学生的两倍不止哎,这就是反差。

孔乙己身穿长衫,可是生活落魄不堪,就像某些人表面光鲜亮丽,可是某天你看着他脱下亮堂堂的皮鞋,下面的袜子一堆破洞,也是反差。

这反差老大了。

在别人说可以取乐的热闹,在孔乙己,那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啊,吃饭穿衣,那都是真实不虚的。

他还喜欢喝点酒,没有钱了,只能赊账,让人家将他的名字和欠的钱,记在小本本上,但孔乙己总是能定期还清酒钱,说一个月还,就一个月还,因此,店家也愿意将酒赊给他。

孔乙己读过很多圣贤书,什么做人要诚信,要拾金不昧啊,要不为五斗米折腰啊,要像竹子一样有气节啊,要君子固穷啊,他都知道。

但是为了生活,他一次次地做了一些圣贤书不允许的事情,最初是抄书,后来是兜兜转转寻求生活,也做了以前看不起的工作,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的样子。

一开始,他带着清高和梦想,看不起很多事情,见不惯很多人的行为,最后在社会中历练了一圈之后,孔乙己变了,他迅速沧桑,有了皱纹,有了白发,连胡子都泛白了。

身体沧桑了,内心也沧桑了,孔乙己活成了万千人心中的反面教材。

比他没见识的嘲笑他,读书有啥用,还没我过得好。

那些跟他一样读过书,却比他运气好,混进了某个圈子的人无疑也看不起他。

他好心教年幼的小伙计读书写字,说茴香豆的茴字有四样写法,可是连小孩子都看不起他,“就你这样,也配考我?”

他给那些小孩子茴香豆吃,可那些孩子吃了豆子,依然嘲笑他。

活了半生,活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04

总之,孔乙己越活越落魄,有时候还不得不做些鸡鸣狗盗之事。

某个中秋前后,酒店掌柜的在算账,发现小本本上还记着孔乙己的名字,于是说:

“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一个喝酒的人说,“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中秋之后,孔乙己又来到酒店,低声说:“温一碗酒”。

这回,孔乙己是爬着来酒店的,他的腿断了。

毫无疑问,这又是更大的热闹,看客们自然饶不了他,仍旧是一阵阵嘲笑。

这一阵阵嘲笑,在孔乙己死后,依旧还响着,响在有人的地方,响在有热闹的地方,响在所有人为生活所改变的地方。

曾经,我们年轻,可以嘲笑孔乙己死要面子活受罪,可以笑他明明懒得要命,还自命清高,可以笑他偷了人家东西,还一本正经地不承认。

但仔细想想,我发现,我们没有资格嘲笑孔乙己。

之所以没有资格,不是我们像孔乙己一样做了偷盗之事,不是因为我们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甚至不是因为我们的生活比孔乙己更好,而是因为,孔乙己屈服于人性的弱点,我们不也屈服于人性的弱点吗?孔乙己局限于他有限的认知,我们不也在为自己有限的认知买单吗?

所以,如果你真正理解了人,真正懂得了人,就会发现,活着活着,每个人身上都多多少少有孔乙己的影子,有孔乙己的悲剧。

05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中说: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那是最开明的时代,也是最蒙昧的时代;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

现在这个时代,也是这样的时代。

生在这个时代,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工作可以选择,有越来越多的生活方式可以去选择,这是我们比孔乙己更加幸运的地方,孔乙己生活在一个贫乏的年代,读书人有限的出路他挤不进去,其他的出路他看不上。

这是他局限于自己的认知,“万般皆下作,唯有读书高。”

今天的读书人,却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扩大自己的认知,不必拘泥于行业的偏见里,但仍然有不少人,活在自己狭隘的认知里,带着有色眼镜看人,颜色早就由自己决定了。

在生活上,我们比孔乙己更加幸运,我们能够自足,而不必挨饿,更加不必去偷。

但在人性上,我们并没有比孔乙己走得更深入,并没有比他走得更远,哪怕我们有机会读到更多的书,接触更为广大的知识,但我们依旧和孔乙己一样,对人性的弱点,毫无办法。

孔乙己虚荣,他站着喝酒,却不愿意脱下他那件代表着身份地位的长衫。

就像很多人表面光鲜,内里实则肮脏和贫乏,前几年有卖肾换手机的年轻男子,有卖初夜换取金钱的年轻女孩,有为了光鲜的生活到处借贷的年轻人,他们不就是孔乙己那样吗?

孔乙己自命清高,以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上那些穿短衣的人,可是他自己呢?过到最后,偷人不行就去乞讨,他喜欢安逸,抄书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在我们之中,谁不喜欢享受?谁不喜欢安逸,谁不会在某个时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孔乙己无知,他所读的圣贤书,之乎者也,他所谓读书人的事儿,都是因为无知,他不知道另外的世界,不懂另外的生活,只能用有限的认知来指导人生。

等等。

这些,都是人性的弱点。

而回归到实际生活里,人性的弱点处处都可能会见到,也许就在你身边,也许就在你身上。

06

纪伯伦有言,我一生有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

第一次,当它本可进取时,却故作谦卑;

第二次,当它在空虚时,用爱欲来填充;

第三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第四次,它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

第五次,它自由软弱,却把它认为是生命的坚韧;

第六次,当它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时,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

第七次,它侧身于生活的污泥中,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如果有一天,孔乙己读到这位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的这首诗,会作何感想呢?他会鄙视自己吗?还是继续用“读书人的事儿”来安慰自己?

也许,那时候的孔乙己,也会鄙视自己的灵魂,甚至比七次更多。

文|不有趣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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