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是我国家庭教育的一大盛事。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将会对我们普通家庭教育带来哪些影响?父母该如何依法实施家庭教育?一些特殊的家庭和孩子的家庭教育如何得到保障?
林社福
东莞市东华小学办公室副主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广东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家庭教育“慧导师”团成员。
蒋志学
东莞市东华初级中学语文教研员,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全国“真语文”研究会会员,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研究会会员,省骨干教师,市中学语文学科带头人,语文研究会理事,志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王晓鲜
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高中部专职心理教师,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一级教师,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教师,东莞市学校家庭教育“慧导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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