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ning of Chinese city (1840~1949)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商埠和租界的开辟,中国出现了一些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城市。洋务运动、维新运动以后,中国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开办新式企业和建设铁路,促进了若干新城市的产生,如唐山、大冶、焦作、南通、石家庄、蚌埠等。并使一些旧城市发生变化和得到发展,如西安、徐州、济南、郑州等。广大的内陆和边疆地区绝大多数城市,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城市发展的这种不平衡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外国占领者制定的规划 由一个帝国主义国家独占的城市和地区如青岛、大连、长春、香港、澳门等,曾按占领者的意图编制了比较全面的规划方案,城市的大部或局部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这些规划基本上采用占领国当时流行的规划手法,对城市进行功能分区,确定道路和市政工程系统。例如:
大连 俄国占领者在1900年制定的大连规划,采用当时俄国盛行的古典主义的规划手法。由圆形广场和放射形路组成道路骨架,中心广场(尼古拉广场)周围有九条角度相等的放射形道路,其中几条并无明确的目标,显然带有形式主义色彩。这个规划只实现了一部分。1904~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占据了大连并重新制订城市规划。
青岛 1910年德国占领者制定青岛城市规划(图1),将整个城市布置在胶州湾东侧,以濒临海湾、环境优美的南部为主要市区,建立“提督府”和德国人居住区。城市西部沿海湾的地方建设港口,与沿着海湾铺设的铁路直接联系,并以尽端式客运站伸入市中心区。道路系统结合地形呈自由式,其走向也注意以教堂等建筑物为对景。给水、排水设施比较完善。
其他城市 日本占领台湾后曾制定台北、基隆等市的城市规划;日本侵占东北时期制定沈阳规划、新京(长春)规划、佳木斯规划等。其中以长春规划规模最大,曾按规划建设了一部分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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