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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摄影是一门观察的艺术


“对我来说,摄影是一门观察的艺术,在一个普通的地方发现有意思的东西......我发现这跟你看到的东西无关,而完全取决于你如何看它们。“

——艾略特·厄维特


上期,我们通过《透过表象的空间领悟摄影之道》这篇短文,了解到:摄影人的“歧视性心理”是片面的、不和谐的,长此以往,会导致我们的思维被束缚在条框里,不得自由。只有摆脱歧视性心理,才能让创意和非禁锢的观察得以实现。同时,我们又通过几位摄影先驱的话语中,进一步认识到摄影人在拍摄时,不要试图让自己的思维方式改变被拍摄对象,而应该跟随自然的流动,保持灵活、适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拍到事物的本质。

今天,我们将进一步探讨摄影这门艺术的“门道”。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描述了一个场景:人一生下来就困在洞穴中,手脚被缚,身体和头部都不能移动,只能看到眼前的洞壁。在他身后是一个人来人往的过道,火光把过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影投射到囚徒眼前的洞壁上,年深日久,他便认为那晃动的影像便是真实。

柏拉图所说的这个洞穴就是我生存的世界。而摄影,便是那制造影像的火光。

这种影响始于1839年(摄影术诞生),100多年以来,几乎所任何东西都被拍过了,如此浩大的影像制造给人类带来深刻的影响:摄影不仅改变了我们的视觉审美标准,而且改变了世界,形成了一个被认为是真实的、实则是虚幻的世界。

摄影是如何建造“虚幻的世界”的呢?它通过摄影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并依靠构图、光线、镜头、滤镜、光圈、快门速度、后期影像编辑制作等各种手段来实现的。

照片会“撒谎”这个事实,希望所有摄影人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认为,也只有真正认识并接受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将注意力用于拍摄更有效果的照片。

摆脱刻板的教条和所谓的权威,摄影人才可以创意地、和谐地享受摄影带来的真正的快乐。

李舸说:“美是关乎人的情感和命运的东西。一味跟风、剽窃他人是不行的,只有找到自己独特的视角、独特的表达,才能是美。摄影的最高境界,就在于独特的视角。”

但是,我们还要知道,要寻找到自己独特视角并非易事,前面有种种阻碍挡住去路,让我们来看看是哪些阻碍了我们的“自由”。

1、从众需求。他们是加入者、模仿者、崇尚安全的摄影人。他们放弃个性,并往往屈从于流行,以此换取被“组织”承认。

2、过于遵从权威、伟人等。他们成为了某种流派的忠实信徒,无法独立思考和自我肯定。

3、有一定的自主能力,但是不能接受自己无法控制的东西。就好像有的摄影人认为没有闪光灯就拍不好照片一样。

4、不虚心、自以为是,不尊重权威,不向长者和老师学习。

5、对新事物有畏惧感或不屑一顾,对事物过度标签化。

6、不能接受影像的模糊(神秘)。如,虚焦、柔光、慢速等造成的模糊效果。

7、过于遵循规则,“非黑即白”。比如,认为摄影的构图规则就是教科书上的那几个(三分法、黄金分割等)。其实,摄影的构图规则值得研究学习,但是也可以被随时打破。

8、虽然在努力实践寻找独特视角,但是没有恒心,不能坚持到最后,以至于半途而废。

9、将摄影从体验变成了一件“纪念品”。比如,游客到了景点,往往是从大巴上冲下来,找到标志拍摄点,嘴里喊着:“在这里拍”,然后又冲回车上,直奔下一个景点。

10、过于依赖相机的自动模式,懒于手动调整,以达到不同的影像效果。

11、过于关注拍摄过程,而忽略了被拍摄对象和所处的环境。比如,许多摄影初学者,往往在现场只关注自己相机的设置和拍摄手法的运用,却忽视了对被拍摄对象的观察和了解,以至于永远在重复前人拍过的内容,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

12、自以为拍到了想要的影像,就提前结束了拍摄,放弃了更多的未知的可能性。

13、许多人扎堆在看似比较“刺激”的场景中。

14、过于关注所拍摄对象本身,而忽略了背景和周遭事物。

15、视觉美学的偏见。如,只追求画面的清晰度和精度。而忽略了朦胧之美(针孔相机所拍摄出的梦幻景象)。

以上就是挡在我们自由意识前面的种种阻碍。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努力克服它们。同时,还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学习和掌握尽可能多的技术知识,包括相机的使用、后期技法、光的运用,还有视觉语言、摄影历史、艺术理论等知识,学习方式可以包括课堂学习、观展、看书和交流等。

2、保持一个“开放的状态”,如同孩童第一次看到世界、旅行者来到陌生的地方一样,用镜头“观察”世界,尝试从不同的角度、焦段、光源去观察,或者从不同的理念去观察。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地使用各种摄影技巧(无论新老),自然地发展和完善自己的艺术。

解放自己,始终保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学习掌握技术的同时,更注重实践,把自己完全浸入环境中,自由地观察和感知,不断发现事物新的层面。这,就是摄影之“道”。您觉得呢?欢迎留言交流。

最后,借用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的一段文字来结束今天的探讨。

“艺术是创造,也是消遣。在这两个概念中,我以为以艺术为消遣,或以艺术为人类精神的一种游戏,是更为重要的。我虽然最喜欢各式不朽的创作,不论它是图书、建筑或文学,但我相信只有在许多一般的人民都欢喜艺术为消遣,而不一定希望有不朽的成就时,真正的艺术精神方能成为普遍而弥漫于社会之中。”


本文参考资料:
1、《道之摄影》[瑞]菲利普·L格罗斯、[美]S·L·夏庇洛 著
2、《摄影的道理》钟林卡 著
3、《生活的艺术》林语堂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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