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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富兰克林自传(1)

这是一本可称为经典之作的自传,我是与艾萨克森那本《富兰克林传》放到一起来读的,非常有意思,就像一边是富兰克林从容不迫地絮叨,另外有个全面而客观研究过他经历的人,不断给他打岔。

真要研究美国,研读几个版本的美国史和金融史是基础工作,但读这本自传则是怎么也不应该绕开的。如何强调富兰克林这么一个神人对于美国的性格和国运形成的重要性也不够

这部自传是富兰克林65岁年头,正在伦敦为议会向殖民地直接征税事项与议会和首相们讨价还价时抽空写下来的。此时的他,声望在北美、英国、法国可谓如日中天,是第一位获得皇家学会会员资格的殖民地公民,他的私生子威廉·富兰克林已经成为新泽西总督。这是美国文学中的名著,是一部散文体的个人经历和感受。他力图写成一部老人家娓娓道来自己的平生故事,所以在写的时候,他是白天写作,晚上则朗诵给他的朋友们,确保里面没有生涩之处。

行文流畅,平易近人,所有的经历及其描述中,藏着作者的真知灼见。很有趣的是,他是以“亲爱的儿子”作为开头的,把这部自传写成了家书的模样。这也是富兰克林作为一个殖民地首屈一指的大笔杆子,多年磨练出来的一种写作思维,他喜欢并且善于以任意一种人物的口吻,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甚至于他可以一个人假装成论辩的正反方发表文章。

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这个老头子自幼以来就拥有的那种宽容、正直、坦率、聪明、调皮和干劲,从文学价值上来讲,这几封信也足以成为美国文学中的瑰宝。这是为数不多的,拿到手就放不下来一口气读完的著作。

富兰克林的经历及其丰富多彩,可谓是典型的新世界创业者的生涯,美国的国民性格,美国的基础价值理念,就蕴藏在这些国父们的切身经历中。他勤于思考,认为理性较之信仰可靠,所以他甚至不参加礼拜,为了达到完美的道德境界,他干脆自己给自己写一本祈祷书(中国历史上的名人这么干的,有王阳明和曾国藩)。他也从来不去玩弄概念搞高深学究,始终认为能做到的才能说,应该用行为性的名目来替代概念,把怎么想的转变为应该怎么做。字里行间时刻透露出来的,对自由,创造力,商业精神的向往和追求,透露出来的几乎是深入骨髓的正直、诚实和坦率,让人感动。毫无疑问,这是个和孔夫子一样有趣的老头,只不过后者被我们的传统价值观所误解了而已。

美国的国民性格是什么?精神基因是什么?富兰克林相比另外几位国父,可能更能予以贴切说明。乔治·华盛顿冷静和自我控制得令人畏惧,托马斯·杰斐逊的执着令人畏惧,约翰·亚当斯的愤怒和投入让人畏惧。唯有富兰克林,不像礼堂里冷冰冰的大理石雕像。他调皮、幽默、聪明至极,与他聊天从来都是让人如沐春风。华盛顿、杰斐逊和亚当斯,都是农场主,贵族范比较浓厚;也唯有富兰克林,出身平民,从烛皂工开始干,一直到成为出版业大亨,从来都是混迹于市井街头,要么是年轻的他沿街卖肥皂,要么是中年的他蹲在马路牙子上看污水怎么流到下水沟,要么是老年的他观察路灯设计——他是有多么热爱生活本身。

他的五个特质,就是公认的美国性格——A.虔信上帝,但认为勤劳致富才是侍奉上帝最好的方式;B.勤劳,热心公务,人必须创造价值,什么事情一旦自己做好了,就想着怎么让大家也这样;C.崇尚理性和实用主义,少纠缠虚的,以行为改变自己,以行为改变社会;D.对一切既有权威保持刻骨的反感,奉个人自由为无上圭臬;E.商业自由就是政治自由,有钱才能确保自己的独立性,追求金钱就是追求独立,就是追求自由

费城的市场街,当初的杰斐逊、富兰克林们的住所所在的唯一一条街道

除此之外,他本人的特征还赋予了这个性格以一种色彩——幽默滑稽,可以说他的文风就奠定了美国文学特有的幽默调子。他始终认为,美国的性格就是中产阶级性格,勤劳致富,不懈地追求财富,坚决反对权威,反对世袭,却热衷于社会自组织运动,主张通过互助组织来实现社会自治;与此同时,坚决反对制度性的补偿和救济,也就是我们的价值观中所熟知的资本主义的冷血无情,他始终认为,动用政府力量来救助贫困,一是会滋生懒惰和依赖,有依赖就有奴役,就是对自由的限制,二是会增长政府的权力,集权这个东西才是他反对救济的关键。要知道,虽然他和乔治·华盛顿关系很好,但当华盛顿组织辛辛那提协会——即一个军官协会,会员资格可以由后代承继,他立刻撰文明确反对并进行了挖苦讽刺。

富兰克林家族可能有长寿基因,他祖父,父母,在十八世纪都能活过80岁,而他自己也活了85岁,是唯一一个参与了三项定鼎美国政体的文稿拟定——独立宣言,巴黎合约,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开国元勋

2019年我有幸游历了费城他的家,也是他安享晚年并去世的家。很惊讶的发现,美国人把这么一个伟光正的人物的宅邸,改造成了一个适合孩子们玩耍、探索和学习的小型博物馆——富兰克林一生都好奇、好学,精于机械制造和发明创造,他本人也认为,包括后世的美国人也都认同,他留给美国人的遗产,也许并不是政治上的,而是这些小制作、小实验和小探索背后代表的,不断发现新知识,永远对一切抱有好奇心的精神传统

富兰克林出身平民小康之家,父亲这一辈移民到了新英格兰的波士顿,一开始做染匠,后来改做肥皂——十七世纪的移民们大多都是从事手工业的新教教徒。其父亲虽然认为要让孩子读书,但却对手艺有着出于本性的爱好,所以,富兰克林从会识字开始,就被父亲带着去试手各种手工——肥皂、蜡烛、火柴、打铁,这应该就奠定了富兰克林终身爱好手工的基础。同时,即便是亲戚家人,大家各自都有事业,相互之间也都是亲兄弟明算账。该收学徒钱伙食费的,即便是家人也不会免掉。这应该就是新教徒们的典型做法吧——深入骨髓的商业实用主义。富兰克林统共上过两年学,本来是在文法学校,从语言修辞学起,这在当时是为进入哈佛大学做预备的,将来出路主要是牧师。他在两年学习中,写作突飞猛进,但数学却一直不好——这可能就是他日后在发明创造方面,与后世的爱迪生一样,主要靠天生的洞察力和不断尝试来摸索,而没有在方法论上有所建树的原因。不然,按照他的智商,提出几个重要的理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另外一个家族的特点,或者说社区环境的特点,就是大家都不注重吃得怎样。节衣缩食是一方面,对于这些新大陆的移民而言,本来就是以被故乡天主教或安利甘教势力排斥的新教徒,手工业者,更重要的事就是祈祷和靠双手建设家园,富兰克林说从小周围的人就都不怎么看重吃这件事。他很小就开始自己做饭——因为简单,水煮土豆,水煮豆子,一两片干面包,就应付过去了。富兰克林终身也保持了这个习惯,基本不在乎吃,他认为节制饮食才能保证头脑清明。说实话,至今大多数美国人,尤其是中西部、中南部美国人也都是这么个德性,要说到吃的,中国人都受不了他们的简单和混乱。

有意思的是,富兰克林最感兴趣的手工,是印刷。他的哥哥从英格兰带回了印刷工具,开办了印刷公司,于是他开始在印刷工坊里干活。也正是这个职业训练,使他很小就掌握了大量的词汇,较之常人对于拼写和标点符号的运用更为精准。

十八世纪上半叶的印刷店可不一般,那时候没有报刊杂志,也没有什么出版业。所以,印刷店充当了大部分此类功能,不少印刷店老板自己就是作家,他们会写一些小东西印刷出来供人阅读,一方面当成广告吸引客户,一方面赚点小外快。很快这种方式就扩展了,印刷店开始办报纸等等。富兰克林也是还才十来岁,就通过哥哥的印刷店出售自己写的小文章,小诗歌。由于销路还可以,他哥哥就鼓励他多写。

他的父亲虽然是个工匠,但却拥有非常广博的爱好和学识——他父亲可以拉小提琴,善于唱歌,并且熟读经书,尤其是论辩式的教义书籍。因此,在富兰克林幼年开始写作时,他父亲能给他以非常难得的指点——逻辑,文法,词汇运用。所以,富兰克林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经有意识地开始写散文,写诗,并且已经开始进行把散文改成诗,把诗改为散文这种文体训练了。

但对于写作和读书的爱好,还是天生的。自小就开始筹钱到处买所有能看到的书籍——想起王小波回忆录里写到过的,小时候只要看到有字的东西,哪怕是垃圾堆里的一张废纸,上面印了字,也会拿过来读得津津有味。几乎所有伟大人物,都有这么一个超前超强的知识储备阶段

后来他的哥哥从印刷发展到出版报纸,自做了一份《新英格兰报》,邀集朋友们撰写一些小文章自娱自乐。这份报纸销路还不错,富兰克林正是通过这份报纸开始一展自己文笔身手。后来,这份报纸因为批评地方政府政策,而被勒令停办,他的哥哥也被拘捕。当地议会还把富兰克林也要抓起来,反复审问之下,富兰克林始终闭口不言,干脆被无罪释放——释放的原因,在他们看起来理所应当,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想象——议会认为,作为他哥哥的学徒,严守师傅的秘密不透露,这是富兰克林道德高尚的表现,他无须对此承担罪责。——难以想象吧?

费城市政厅,两百余年

富兰克林在17岁这年离家出走,开始尝试独自闯荡——原因是他想从事印刷业,但父亲不太同意;同时,他哥哥始终把他当学徒而非供稿人或合伙人,这也让他很不满。他首先闯荡的地方是费城,也就是他后来定居并去世的地方,之后又到过纽约。在这两地,因为他家族的亲戚人脉关系,作为一个白丁,居然先后都结识了两地的总督大人,费城总督能认识他,是因为他表兄在当地做船长,认识总督大人,总督在看过富兰克林写给表兄的信后,认为这个年轻人前途无量,因而刻意结识。纽约的总督,则是因为听一个船长朋友说,一个年轻人乘船来纽约,只带了两箱子书,于是觉得此人可期,也是刻意结识。

反过来也说明,当时北美殖民地的总督们,其实大多身份地位也不高,虽然有governor的名头,他们也仍需要听从殖民地里各位领主、地主选民们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本地总督大多都是亲民作风的。

富兰克林的家教相当好,因此为人正派,很明白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必须做。在殖民地这种管理松散的社会中,正直、诚实、热情的道德品性,反而较之秩序等级森严社会中,更受追捧。富兰克林一直在记日记,大多数的思考和写作,都是通过日记的方式形成的,部分是与自己的朋友通信。在日记中他时刻都在反思自己的言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或者说严谨的家教养成的习惯。我非常惊讶的是,他那么年轻就明白了无神论和上帝之间的平衡,从无神论角度来讲,一切既定的成规都可以被质疑,都可以被反问,都可以用他喜欢的苏格拉底式的方法进行解构;同时,有那么多基本的善的原则,之所以千年能流传下来,可能就是因为它一定对我们有好处,有利于我们的生存,比如诚实、正直和热情。

同时他也描述了很多他的朋友,或者仅仅是认识的人,一穷二白的底子,因为过早在外面混,养成了一些恶习,这些恶习让他们的处境更加恶劣,恶劣的环境又加强他们的恶习。

受之前费城总督吉斯的蛊惑,富兰克林踏上了去英国采购开办印刷场要的机械设备的航船,到了英国才发现,吉斯不过是利用他传递了几封信。于是这位美国的国父之一,就这样流落到了伦敦街头,在伦敦的穷街陋巷中挣扎求存,可以说在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都市里,遍阅人情世故。他的朋友里,有每天要喝五品脱高度啤酒的印刷工,有郁郁不得志的乡村教师,有熟知上流社会名人轶闻甚至家世可追溯到查理二世时没落贵族房东,有七十多岁虔信天主教一心相当修女而不成的老处女。

有生存技能,有品格的人在江湖上漂,总会有一些奇遇。富兰克林某天在泰晤士河边散步,遇到两个不会游泳但又想下水的年轻人,于是前去教他们游泳,用了半天时间就教会了这俩,其后又给他们表演了从切尔西游到黑修士桥。谁知这件事被一个叫威廉·温德姆爵士的贵族知道了,他派人来找富兰克林,要他教自己两个儿子游泳。这个威廉·温德姆爵士后来晋升为埃格勒蒙特伯爵。

在伦敦生活了一年半之后,富兰克林搭上了同乡商人德纳姆的船回到了费城,德纳姆看中了富兰克林,要他给自己打理杂货铺的生意。好景不长,德纳姆后来重病去世,富兰克林又只好回到了之前的印刷所。好在印刷所里混熟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动员自己的父亲投资,与富兰克林一起合伙办了个印刷所。

待事业开始稳定之后,富兰克林开始对人脉关系进行了梳理,把所有本地的谈得来的相识,组成了一个“共图社”俱乐部每周组织一次讨论,每三个月写篇文章共享(想想所有牛人的同类做法)。俱乐部里有鞋匠、木工、水手、教师、店员,大家共同点就是年轻,爱好读书。富兰克林正是在这个俱乐部里,逐步摸索和锻炼出来了一套温和、迂回、不招人反感的辩论逻辑。这些俱乐部成员大多数后来都成就了一番事业,或大或小而已。

俱乐部每次开会,成员们都必须回答24个问题:

1.你有什么值得推荐的书吗?2.有什么新事物跟大家分享?3.你听说过有人经商失败吗,是什么原因?4.发现哪些人发展得不错?他用了什么方法?5.是否听说过发家致富的方法?6.是否发现了有值得表扬和学习的事?或是谁犯了我们要避免的错误?7.最近有无听说过因酗酒、轻率、冲动或其他恶性犯下的不幸?12.自上次聚会以来,你听说了哪些值得帮助的刚来的外地人?他的品行事迹如何?你认为我们是否能帮助他?14.最近你是否发现法律有什么缺陷,如何完善?15.你是否发现又侵犯公民自由的行为?16.最近有人对你的名誉进行攻击吗?我们能怎样帮助你?17.你想得到谁的友谊,我们能帮助你吗?20.以什么样的方式,我们能对你任何光明正大的计划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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