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岗/晋升,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不可以。
员工调岗时正好赶上《劳动合同》续订,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015年3月,王某应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王某的工作岗位为公司法务,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每月4000元,公司为王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公司与王某决定续订1年的劳动合同。新合同约定,王某的工作岗位变为人事管理,合同期限从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5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每月4500元。合同到期后,某公司未再与王某续订劳动合同,王某以某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为由,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赔偿金2000元。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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