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收到我方答辩材料后,直接作出了驳回原告起诉的决定。
这个案子是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本案原告在为他人提供劳务时受伤,原告于是把雇主(包工头),雇主的上家(转包人),以及雇主的上家的上家,即劳务发包人(公司)都列为被告,要求共同赔偿原告的损失。
我代理的当事人,是雇主的上家(转包人)。
我接手本案之前,该案已经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过一次庭前质证。该次质证,我的委托人未出庭,也未委托律师出庭。
在我的当事人拿着从法院领取的诉讼文书资料,到律所办理委托手续后,我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原告诉状中所列的被告,与我的当事人同名同姓,但是身份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完全不同。这明显是原告弄错了被告主体身份。
这就有意思了。于是,我的诉讼思路与答辩要点为:原告错列被告,法庭应当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今日上午开庭,原告及原告律师都到场。我到庭后,向法庭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同时提交了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并指出了原告诉状中的错列被告的事实及我方有关证据,同书记员稍微解释了一下。
原告代理律师拿到我方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后,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原告律师的表情,稍显错乱,但仍旧强作镇定,提出他们的解决方案:先不开庭,原告申请撤回对错误被告的起诉,再追加我的当事人为被告继续诉讼。我代表我方当事人,明确反对,认为案件理应驳回。
书记员于是向主审法官报告。主审法官核实后,问原告律师,本案是否必要共同诉讼?如果是,就全案驳回起诉。原告律师回:是的。法官遂决定驳回原告本案起诉。
这个案子,从我提交材料到法庭做出驳回起诉决定,也就半小时不到。我走的时候,只见原告律师同原告解释:“驳回起诉不影响案子的处理……”
以上就是我律师执业以来,经历的最快结案纪录的大致过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现为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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