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急了!
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就是冲着换掉前期物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去的。
业委会一旦成立,选聘物业事宜急吼吼的就提上了日程。这就已经注定物业选聘不会顺利。真的要办成这个事情,要从长计议,通盘考虑,谋定而后动。
换物业公司,没有普通人想象的那么容易。这个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有:
1、怕麻烦。
该有的程序,一步不能少;该做的工作,不能打一点折扣。很多委员和业主,认为成立业委会一番风顺,就开始飘了!认为换物业也不过如此,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这就是误判了。成立业委会,对现有物业公司直接影响不大(某些情况下,物业公司甚至也希望小区有业委会),对业主利益触动很少,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换物业就不同了,那就是砸人饭碗要人命!现有物业会坐以待毙?除非这个小区亏本。即使亏本,被人欺负到头上了,也得反抗三分。支持现有物业公司的业主,也不会轻易答应,因为你们等于无视我们的存在。两股势力,先作壁上观,就让你们业委会去折腾,等结果出来,我再来挑刺。
怕麻烦,图省事、走捷径,是业委会主持者最容易犯的错误,特别是没有外部力量的监督干预。一旦堕入了这种氛围,将来遇到专业选手挑战,一败涂地,肯定是业委会的下场。
2、有私心,想谋取私利,想早日落袋为安。(略)
3、不专业。(略)
事缓则圆。业委会刚上任,有得是时间,把每个细节都扣好;不预设立场。这样做,的确是麻烦得多,但却能把物业选聘事宜办好,办得没有后遗症,何乐不为呢?!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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