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石山先生在昨天的《中华读书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围城>里的信函书写》,他说《围城》里方鸿渐给唐晓芙的一封信,“有一错字”,他反复掂量后断定,“确确实实是钱先生笔下有误”。
方鸿渐致唐晓芙信中,韩石山认为有错字的一句话是这样的:
我深恨发明不来一个新鲜飘忽的说法,只有我可以说,只有你可以听,我说过,我听过,这说法就飞了,过去,现在和未来没有第二个男人好对第二个女人这样说。
韩石山说,这句话里的“我听过”,应该是“你听过”,“我”是“你”之误。
看到韩石山这么说,我大吃一惊,因为方鸿渐写给唐晓芙这封信,我在青少年时期,差不多能背诵下来,我那时一遍遍记诵的,就是“我说过,你听过”,而不是“我说过,我听过”。
这得赶紧查书。
人文社《围城》数种先查人民文学出版社平装本《围城》(1980年10月第1版、1994年3月辽宁第12印),果是“我说过,我听过”(P107-4行)。
再查“中国文库”人民文学精装版《围城》(2004年7月1版1印,印数500册),还是“我说过,我听过”(P99-5行)。
再查人民文学出版社精装本《围城》(1991年2月北京第2版、2013年8月第4次印刷),仍是“我说过,我听过”(P100-倒7行)。
奇怪之余,蓦然记起,我当初看的、近年平素常翻阅的,是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所谓“汇校本”《围城》(1991年6月,一版二印)。经查,在123页倒6行,就是“我说过,你听过”!没有错误!!
这封信的右侧,有一个蓝色三角形标志符号,是我初读时所作——当初做标记,是要自己背下来的。
按照韩石山的说法,《围城》初刊本、初印本,都是“我说过,你听过”,是人文社1980年10月重印时就错成了“我说过,我听过”。如果是这样,我想,“我说过,我听过”一句,顶多算是版本之别带来的歧异,而不能算作“钱先生笔下有误”。
实际上,人民文学出版社造成的这个歧异,是一个错误,但人民文学出版社犯下的错误,不能记在钱先生身上。
或许有人会认为,钱锺书对自己的作品失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但看《围城·重印前记》,钱锺书曾“校看一遍”,修改、修订了一些地方,我颇怀疑,钱先生“校看”的,可能是初版“晨光”本,而非人文版。这一怀疑,三联版《围城》,或能提供依据。
查三联版《围城》(三联书店2012年6月北京1版2印《钱锺书集》中的《围城 人·兽·鬼》),在107页倒4行,也是“我说过,你听过”,没有错误!
据三联版《钱锺书集》出版说明,该《钱锺书集》共十种著述,凡正式出版过的,“均据作者的自存本做了校订”。看来,人文社《围城》与三联版《围城》,至少在这一点上,校订粗细有别。这就更证明,人文版《围城》“我说过,我听过”的错误,责任在出版方,而不是“钱先生笔下有误”。
据韩石山过去的某篇文章,他是存有四川文艺版“汇校本”《围城》和三联版《围城》的,不知他何以不谈这两版《围城》“我”字无误,而非要下结论说钱锺书先生笔下有误。“语不惊人死不休”,是韩石山的本色,看来其人暮年是不准备变法了。
人民文学出版社《围城》,版本众多,印量极大,很有可能,所有版本都延续了“我说过,我听过”这个错误。当然,寒舍并无人文社所有《围城》版本,这样说,只是推测。
这推测的理由之一是,我书架上尚有一本人民文学出版社汉英对照版《围城》,是2003年10月北京1版、2008年4月第4印,其204页第4行汉语是“我说过,我听过”,但205页第5行,相对应的英文是:
so that after I’ve spoken it and you’ve heard it
这当能说明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围城》,在这一点上,一直在犯错,且在汉英对照版里,又无人发现对应翻译上的不对应。
人文社汉英对照版《围城》遗憾的是,台湾书林版《围城》(1999年1月一版八刷),沿袭人文版之错误,亦未能精校——它使用的版本,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第四次印刷排印本(见该书《出版后记》),然竟称之为“定本”。
而台湾大地版《围城》(2022年6月1版13刷),亦不能免过——它直接使用钱锺书先生为人文版《围城》所写的《重印前记》、杨绛所写《记钱锺书与<围城>》,想必是直接依据人文版排印,连自己出版社该有的“出版说明”或“后记”之类也不见一字。
最后,当然是希望人民文学出版社、台湾各出版社相关人员,看到韩石山先生大作,能够第一时间改“我”为“你”,避免谬种继续流传——韩先生对“我”之错误责任的认定,是粗疏的;但他发现错误的眼光是精准的,虽然在韩先生之前,也早有人指出过人文版此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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