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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头发、拍脑袋……“柳江老师体罚学生”视频网上热传,学校回应:视频属实

今天(5月10日)上午,一段关于“柳江壮语文附小老师体罚学生”的视频在柳江区部分家长间热传,引发部分家长担忧。


在这两段热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男老师先是扯了一下女生的头发,然后用手指头敲打女生的头。而另外一段视频,则是男老师同时用力扯了两三个学生的头发,持续两三秒左右

与视频流出的,还有一两张聊天记录的截图。该聊天记录称,他看到一男学生被男老师搞到地上又踢又扇。一名女孩子因为迟到,被男老师拖着头发走↓↓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拍视频的当事人,他称他是在自家拍摄的,当时是上体育课,突然听到男老师骂学生,然后就看到他拽学生头发。看到老师要体罚学生的情况后,他就去找手机拍下来。不过,男老师打得比较狠的那段并没有被拍下。当天,也没有学生被打哭。

视频截图

有学生告诉记者,视频在家长间热传后,该校有一名老师对家长称,先不要把视频流传到网上,学校会很好地处理与解决这件事。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涉事的柳江区壮语文学校附小该校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他们调查,视频属实。涉事体育老师也承认,在上课的时候,对调皮不听话的学生有扯头发和用手敲打学生的动作。该校调查后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变相体罚学生,是学校不允许的,将在教师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教育。

对于体罚学生的这件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支持老师体罚学生的,也有网友表示体罚学生,实在不该。

不少网友还拿自己举例,说70后、80后挨的打很多之类的,但是同样存在一个误区:对于体罚学生根本就没有该不该这一说,而且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这一方面都是严令禁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正确的教育方式,

可以让一个孩子受益终身,

并不是只有打骂体罚这一条路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 | 南国今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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