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信息 |
序列号: | 1000003374 |
问题分类: | 个人所得税 |
问题标题: | 个人直接捐赠给受赠者的捐赠是否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
问题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个人直接捐赠给受赠者的捐赠不能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社会团体是指经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和基金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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