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协议:
我可以奋斗,但别让我签协议
一、屡禁不止的鬼协议
前段时间刚写了椰树的神奇招聘要求,员工想给椰树打工,要拿房产抵押才能成为公司的骨干。
那边椰树刚为了这类事跟公众道歉,这边又钻出来一个神奇的东西——四川一家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奋斗者协议》。
所谓《奋斗者协议》,我觉得更应该称作《剥削者协议》,纸上千言万语,简单总结一句就是:好好干活,别跟老子谈利益!
很多老板都有一个错觉,就是员工只要一日入职,便要终身服务;若要终身服务,就要放弃自己的利益,变为玩物。
凭什么?请问你赚钱给员工分了吗?事业是你的、钱也是你的,别人却玩了命地干,还要“自愿”跟你签协议?
不能要加班费、不能带薪休假,被你辞退,还不能告你,这还叫做“自愿”?
这让我想起那个故事:
一个屠夫晚上跟猪问:我和你是充分的民主,你是想被清蒸还是被红烧?
猪说:大哥放过我,我不想被吃!
屠夫说:你跑题了,来,我们继续讨论,你是要清蒸还是红烧?
猪:……
虽然现实和故事有点差异,不过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屠夫和老板的做法,本质上就没啥区别。
要不给你一本宪法你来写得了呗?好处都是你的,问题都是别人的,这样的价值观,真得让人觉得非常神奇。
更加神奇的是——这样的协议竟然屡禁不止,很明显已经跟法律相违背了,竟然还能以“自愿”作为挡箭牌。
你难道以为随便签个生死状,杀人就不用负责了吗?
如果协议跟法律相抵,真的发生劳动纠纷的那一天,就没有半点儿的意义。
二、自愿?我真的要谢谢你
这类协议见多了,已经没有什么稀奇了,但是管理者的态度,值得我们分析。
这个王厂长声称:作为公司员工,都是两厢情愿的,大家都是自愿签字。
如果你要发钱,员工应该是自愿的;
如果你要分房,员工应该是自愿的;
如果你要发车,员工应该是自愿的……
可是你告诉我——每个员工都自愿加班、自愿放弃带薪休假、自愿不要加班费,还自愿随时被解聘,这就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每个人的本性都是逐利的,只有革命先烈愿意为他人的幸福抛头颅洒热血,作为普通人,有几个人工作有那么高境界?
如果真的是这样,你们公司招聘的应该都不是员工,是共产主义战士。
员工为企业创造了价值,企业回馈相应的利益,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怎么到了你这里?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就变成了和“奋斗者精神”对立?
员工之所以签这些鬼协议,还不是因为不签不行?!如果不签这份协议,可以想见,接下来在公司要受到怎样的排挤。
所以为了生计着想,迫于管理者的淫威,只好委屈自己,加入到所谓的“奋斗者”的行列里。
这家公司的管理者,觉得只要“我制定了足够凶残的规矩”,员工就会按照规矩去执行。
至于规矩是否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一朝权在手,不怕你们走。
这样的用人态度,如果企业还能做好,只能说确实是在创造奇迹。
三、没有华为的命,得了华为的病
我觉得网友的评论非常中肯——这家公司没有华为的命,得了华为的病。
很多企业的老板,学习人家华为的“狼性精神”和“以奋斗者为本”,不过都跑偏了,学到的只是一些皮毛。
狼性精神对不对?以奋斗者为本对不对?都是对的,可是人家华为有个前提,就是所有的奋斗者要共享利益。
想要马儿跑,要让马儿吃足草,哪有“光让跑还不让吃草”这样的道理?
对你有利的就学,对你不利的就摒弃?华为上百万的年薪,你咋不学一学?
光学人家的“奋斗者精神”,逼着员工签个协议,员工就能死心塌地跟着你?
哪怕没有学过管理,好歹要懂点儿人性吧?!
员工自己想要奋斗,那是格局,哪怕人家有格局,也要用精神和物质双重手段去激励。
员工不想要奋斗,就是签100个协议,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签这样“丧权辱国”的协议,只会让人觉得所有的工作,做起来都是因为你,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要跟员工谈奉献,首先应该谈利益。
对于绝大多数基层的员工来说,不要谈太长远的东西,发钱才是硬道理。
我们要认识到这样的人,才是社会的主流,不是说每个人都钻到看钱眼里,而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当钱都没有给够的时候,谈情怀没有任何的意义。
企业应该做的,是建立合理的上升通道,让那些想要跟企业一起长久发展的人,能够进入到核心管理层当中。
而核心的管理层,也要提前规划未来如何分配相应的利益。
只要公司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奋斗者的利益,这时候不用签协议,不用要求,人家也会玩命地跟着你,毕竟没人会跟自己的“前途”和“钱途”过不去。
只要利益给到位,奋斗的事情我都会,但是请不要让我签这样侮辱智商的协议,还对外说是我自愿服从你……
尾声
奉劝这样的管理者:多在改进管理上下下功夫,好好去学学如何有效激励。
顺便把宪法和劳动法都认真去学习一下,不要动不动,就显示自己的智商有多低。
祝愿大家都不会碰上这样的管理者,也祝愿每个奋斗者,都拿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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