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岁以前,父母欠孩子的
我说的18岁,不是实际年龄的18岁,而是一个人开始工作的年龄。
至少在中国,一般情况下,不会要求一个人在上学期间就勤工俭学,除非家庭条件特别差,否则父母供孩子上学,是一个常态化的事情。
当然了,也有在求学阶段,就经济独立的孩子,比如我大学有个同学,靠卖电话卡,就能够实现学费和生活费都自理。
但那是个例,大部分的孩子,在工作之前,在经济上都是要依靠父母的,这代表了孩子欠父母的吗?
在我看来,这不代表孩子就亏欠父母的,因为这个时候,孩子根本就不具备赚钱的能力。
父母把孩子带到世上,并没有经过孩子的同意,在孩子还没有赚钱能力的时候,是父母亏欠孩子的。
都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可是孩子他没得选啊!
但生不生孩子的权利,却掌握在父母的手里,所以谁有选择权,谁就是要负责的一方。
二、父母老了,孩子亏欠父母的
等到父母没有了劳动能力,或者说不再参与社会劳动,这时候就轮到孩子来赡养父母了。
父母养孩子的过程,花费了大量的金钱不说,还有无数的爱与精力,人到暮年,理应得到回报,这是我们说“百善孝为先”的原因。
如果一个人,连把自己养大的父母,都不愿意回报,这就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枉为了“人”这个字。
当然了,有一种情况,我认为要除外,就是父母生完孩子之后,啥都没管,这种就不能叫做父母,甚至在我看来,这种父母连陌生人都不如。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下孩子之后,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那么等到自己老的那一天,孩子也就没有赡养的义务。
所有的义务和权利,都是相对的。
三、贯穿一生,独立又亲密
细心的伙伴已经发现了,成人之前父母欠孩子的,到了养老的时候,孩子欠父母的,中间的那段时间,到底谁欠谁的呢?
1.心态上独立
答案是:互不相欠,大家都是独立的个体。
独立的个体!独立的个体!独立的个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在我看来,正确的家庭关系,应该是彼此又亲密又独立,贯穿一生,都应该有“边界感”,什么是“边界感”?就是每一个人要处理好自己负责的事情。
父母没有为孩子照顾下一代的责任和义务,孩子也没有义务帮父母照顾其他兄弟姐妹的义务(比如扶弟魔)。
不是一句“毕竟是一家人”,就可以模糊了所有的道理,你中是我,我中是你,就会天下大乱。
凡是有人跟咱们说“家是讲爱的地方,而不是讲理的地方”,我们最好都离他远一点。
胡搅蛮缠不会让事情变更好,只会让事情变糟糕。
2.思想上排斥
回到开头的事件,在我看来,这个女老师已经41岁了,不管她是教授还是普通的讲师,甚至是一个要饭的,父母都没有资格对她品头论足,更何况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很多的父母,没有学过任何的育儿知识,只会打着爱的名义和旗号,伤害着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小的时候如此,等到孩子成人,还用这样侮辱的沟通方式,实在是不称职的父母!
在我看来,这种以伤害他人为乐,或者打着爱的名义去伤害他人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所不齿。
3.行动上叫停
这位女老师,可以做的是什么呢?
她可以明确地告诉她的父亲:你这样的讲话方式,令我不舒服,并且我希望你以后,不要这么对我说话。
当然了,态度要坚决,语气要委婉,毕竟是自己的父亲。
我明白,有的人会说:这样做,父亲会恼羞成怒,甚至闹僵彼此的关系。
如果因为合理的要求,就把关系闹僵了,这样的关系,不要也罢,哪怕是父女关系。
终有一天,这位父亲会明白,他自己这么做是错的!
很多时候,别人怎么对我们,都是我们教的,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活得更好,如果在一起是为了互相伤害,那还要在一起干嘛呢?
有的人说:家人无法割舍,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
损害你的亲情,有什么无法割舍的?有血缘关系就是好东西?你会喜欢长在身上的肿瘤吗?
在这个案例当中,父亲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举动,是因为所有的人,都默许他做什么都是正确的,从来没有人站出来告诉他:其实你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
人都是会改变的,要求他人终止对自己的伤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喊停一时爽,一直喊停一直爽,不要默认他人对自己的暴力行为。
尾声
孩子生下来,父母要对孩子负责;父母老去,孩子要对父母负责。
谁付出谁受益,才是天经地义,遇到语言暴力的伤害,应该提出抗议,而不是默默哭泣。
父母的和孩子,其实是平等的关系,彼此又独立又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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