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丹毒
丹毒是多先由皮肤、黏膜破损,外受火毒与血热搏结,蕴阻肌肤,不得外泄所致,以患部突然皮肤鲜红成片,色如涂丹,灼热肿胀,迅速蔓延为主要特征的皮肤疾病。生于小腿足部的称“流火”;生于头面部的称“抱头火丹”;
生于胸腹腰胯部的称“内发丹毒”,如新生儿丹毒统称为“赤游丹”。相当于“急性网状淋巴管炎”。
6.1 诊断依据
6.1.1 多数发生于下肢,其次为头面部。新生儿丹毒,常为游走性。
6.1.2 局部红赤灼热,如涂丹之状,肿胀疼痛,红斑边缘与正常皮肤有明显分界,红斑上有时可出现水疱、紫斑,偶有化脓或皮肤坏死。病变附近有臖核肿痛。
6.1.3 开始即有恶寒,发热,头痛,周身不适等症状。
6.1.4 可有皮肤、黏膜破损或脚湿气等病史。
6.1.5 应根据病情作血常规、血糖、血细菌培养与药敏等检查。
6.1.6 应与蜂窝组织炎、接触性皮炎、类丹毒、痛风相鉴别。
6.2 证候分类
6.2.1 风热毒蕴: 发于头面部,恶寒发热, 皮肤焮红灼热,肿胀疼痛, 甚则发生水疱, 眼胞肿胀难睁。舌质红,舌苔薄黄,脉浮数。
6.2.2 湿热毒蕴: 发于下肢,除发热寒战等症外,局部以红赤肿胀,灼热疼痛为主,亦可发生水疱、紫斑,甚至结毒化脓或皮肤坏死。舌苔黄腻,脉洪数。反复发作,可形成大脚风(象皮腿)。
6.2.3 胎火蕴毒: 发于新生儿。多见于臀部,局部红肿灼热,可呈游走性,并有壮热烦躁等。
6.3 治疗方案
6.3.1 辨证施治
6.3.1.1 风热毒蕴证: 散风清热解毒,方如普济消毒饮加减。
6.3.1.2 湿热毒蕴证: 清热利湿解毒,方如五神汤合萆薢渗湿汤加减。
6.3.1.3 胎火蕴毒证: 凉血清热解毒,方如犀角地黄汤合黄连解毒汤加减。
6.3.2 其他疗法
6.3.2.1 外治法: 用金黄散或玉露散冷开水或金银花露调敷。有皮肤坏死者,若有积脓可在坏死部位切一二个小口,以引流脓液,掺九一丹。
6.3.2.2 针灸: 下肢复发性丹毒,患部消毒后,用七星针或三棱针叩刺患部皮肤,放血泄毒,亦可配合拔火罐,常能减少复发。抱头火丹及赤游丹禁用此法。
6.4 注意事项
6.4.1 若有皮肤黏膜破损,应及时治疗,以免染毒。
6.4.2 若发生丹毒结毒化脓的应作相应处理。
6.4.3 卧床休息,多饮开水,床边隔离。流火患者应抬高患肢,与床面呈30°~40°。
6.4.4 下肢复发性丹毒患者,必须彻底治疗脚湿气,以减少复发。
6.5 疗效评定
6.5.1 治愈: 全身及局部症状消退,实验室检查血象正常。
6.5.2 好转: 全身症状消退,局部症状未全消。
6.5.3 未愈: 全身与局部症状未能控制,出现“陷证”。
6.6 病名注释
本病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第12 条,第3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第1.2条,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