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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的路径研究与政策建议

乡村振兴私董会  

-----财政支农政策解读、农业农村战略规划及涉农集团税务筹划    

时间:3月3日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 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应在分析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积极研究对策措施, 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探索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发展源头。山东省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早, 早在20世纪90年代, 潍坊市就摸索实践出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此后全省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 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近年来, 根据中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 山东各地立足当地农业资源禀赋,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打造农业新型业态, 探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融合发展模式, 涌现出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成功典型。

(一) 农业内部产业融合模式。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 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 发展高效绿色农业, 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山东祥和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乳品企业, 在大力发展高效奶牛养殖、乳品加工销售的同时, 利用养殖废弃物建设大型沼气工程, 配套建设日发电2500度的沼气发电站, 新建年产6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线, 利用自产有机肥供养70多个绿色有机蔬菜大棚, 公司还建设了集生产、观光、旅游、休闲、住宿于一体的现代化庄园, 实现了奶牛养殖、鲜奶加工、畜粪综合利用与还田、有机蔬菜生产、农业休闲观光的有机整合与生态循环, 促进了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和价值提升。

(二) 产业链条延伸融合模式。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体, 以种养殖为基础, 以农产品加工为纽带, 以销售服务为引领, 推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向前向后延伸, 实现一二三产业交融发展。宁阳县友邦粮食种植服务专业合作联合社通过“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有效形式, 以小麦为主导产业, 向前延伸完善了生产、收储、烘干等服务体系, 向后延伸促进了精深加工和产品营销, 实现了小麦一二三产业的紧密融合。2016年, 山东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向前延伸发展, 建设生产基地3537万亩, 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值2746亿元, 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全省与龙头企业建立对接关系的农民合作社12286家, 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1900万户, 户均增收超过2680元。

(三) 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着眼农业新功能的产业化开发和商业化利用,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等农业新业态, 构建融合生产、生活、体验和生态功能的多功能农业产业体系, 增加农业发展的增值环节和空间。山东立泰山茶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巩固壮大种植、加工规模的基础上, 对现有茶园进行升级改造, 深度挖掘茶文化底蕴, 打造集游、购、娱于一体的茶园观光区、茶叶加工区、茶文化休闲区、游客炒茶体验区“四区”生态园, 累计接待游客3.6万人次, 实现旅游收入1200万元, 带动周边村庄贫困户实现园区内就业52人次。截至2016年底, 全省共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7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0个、省级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200多个, 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2000余家, 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50亿元, 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300亿元。

(四) 科技渗透发展融合模式。通过信息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向农业领域渗透、扩散,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电商平台, 引发一二三产业串联融合, 在农村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烟台市把大樱桃电子商务作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突破口, 邀请知名电商平台开展产销对接、引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千县万村项目搭建电商生态体系等, 促进了电商经营主体的快速壮大, 2016年烟台大樱桃的网上销售额达3.73亿元, 同比增长118%。目前, 山东特色农产品在线经营企业和商户达到10万多家, 全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约600亿元, 网络零售额约100亿元, 同比均增长40%以上, 建成淘宝村108个, 淘宝镇12个, 培育了“农商1号”“点豆”“杞农云商”等知名农产品电商平台。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总体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产业间互联互通性不强, 产业链、价值链实现不充分, 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1×2×3=6”的乘数倍增效益。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链条延伸不够长。在产业链延伸型融合中, 多数农业经营主体是以“种植+加工”“种植+销售”模式进行二次产业简单融合, 全产业链的产业融合数量少、规模小, 产品附加值也不高。二是融合程度不够深。目前的产业融合多数是对各产业的简单叠加组合, 很少通过管理模式创新、技术渗透来引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从而限制了产业融合的增值空间。三是项目质量不够高。大部分融合发展项目高品位、多样性、特色化不足, 低水平、同质化问题突出, 缺乏差异化竞争, 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市场无序竞争、环境遭到破坏。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主要是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充分, 规模不够大、发展水平不高、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比较突出。经营者职业化经营程度较低, 参与融合能力不够, 尤其是创新能力较差, 不具备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产业的能力, 抑制了先进技术要素的融合渗透。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主体复杂多元, 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融合稳定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大多数新型经营主体运作程序不规范, 社员联系不紧密,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由于部分工商资本的资本优势和市场强势, 造成农民在融合发展中话语权较弱, 在权益分配中处于边缘地位, 影响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稳定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需要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的公共服务, 目前这方面还有差距。从硬件上看, 一些农村道路、网络通讯、仓储物流设施比较落后, 导致农村内部以及农村与城镇间互联互通水平较低。从软件上看,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 农村服务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仍然经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财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财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应坚持问题导向, 找准着力点, 对症下药, 有针对性地解决融合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 强化政策措施,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切实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新型经营主体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力量和关键因素, 财政应首先支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切实发挥其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领头雁”作用。一是支持解决发展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重点支持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探索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带动、整体发展的有效机制。二是支持解决能力问题。加大农民培训力度, 重点支持开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负责人培训, 加快培育一批懂经营、懂市场、懂先进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切实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创新发展能力和参与融合能力。三是支持解决融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推进省级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 通过银担合作推动信贷资金投放, 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 突出支持重点, 着力推进产业深度融合, 真正实现价值乘数倍增。财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坚持高点定位, 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渗透为动力推进融合发展, 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切实发挥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倍增效益。一是支持产业集群型融合。统筹整合资金, 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园区建设, 以园区为依托, 借助园区相对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的空间叠合和集群发展, 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升级, 把园区建设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是支持服务引领型融合。大力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疫病防控、质量监测、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农村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发展, 通过现代服务业打通一二三产业节点, 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支持技术渗透型融合。在支持农业传统领域融合发展的同时, 把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到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各环节, 实现现代先进科技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向农业渗透融合,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物流手段, 缩短供求双方之间的距离, 减少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


(三) 创新投入方式, 推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稳定融合发展基础。财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应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 合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建立合作共赢机制, 推进产业融合稳定发展。一方面, 积极采取以奖代补、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 吸引工商资本投入农业, 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 进一步创新政策设计, 鼓励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保底收购、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 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财政在落实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 以及安排财政支农项目时, 应与是否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激励机制, 真正让农民和经营组织分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红利”。

乡村振兴私董会  

-----财政支农政策解读、农业农村战略规划及涉农集团税务筹划    

时间:3月3日

主讲嘉宾:朱明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首席科学家,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兼任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农机化协会副会长、中国农业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原会长等,担任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组副组长、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农产品加工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等。长期从事农业工程管理、现代农业及乡村规划与战略规划等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徐起平  著名税务筹划专家、国税局顾问、多家知名大企业税务筹划顾问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财务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风控工作室主任首席律师,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地点:杭州

参会嘉宾:

■大田种植的、养殖的、文化旅游的、电商的、数字农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决策人。

■苗木花卉集团公司、中医药农业公司、大健康集团等涉农公司及房地产、建筑行业转型有意投资农业项目企业负责人。(仅限30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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