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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1)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1)

关于《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2005年修订版)的印发通知

各区、县房地资源局()、绿化管理局(处、署、所)

  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沪住工[2001]214)进行了修改。现将《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2005修订版)及其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沪住工[2001]214)废止。

  

  本导则修订版是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充实提高。本导则增加和补充的内容主要有:

  1、增加居住环境绿地规划原则和规划技术要点。

  2、确定植物配置的指导原则和植物配置比例结构的量化指标。

  3、完善绿地规划中各种不同元素的量化控制指标,增加水体、山石、道路地坪、建筑小品、土壤等住宅环境绿化建设要素的设计原则。

  4、补充住宅环境绿化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技术要求。

  5、补充住宅环境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和管理技术措施。

  本导则主要内容有:总则、规划导则、设计导则、施工导则、养护导则。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东汇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园林建设咨询服务公司。

  编辑委员会:

  顾    问:程绪珂、陈 

  主    任:夏颖彪、林应清

  专 家 组:周在春、谢家芬、蒋金贤、张文娟、张 

  编    委:梁盘中、刘汉初、杨文悦

  编    写:江  铭、许恩珠、张秀琴、冯  京、杨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1
总 则

  1.0.l为促进新建居住区环境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对《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进行修订、补充,以适应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的需要。

  1.0.2本导则中的居住区绿地类型依据建设部绿地分类标准中的G12lG41,主要有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区中的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

  1.0.3本导则中的绿地景观元素分软质景观元素和硬质景观元素。

  1.0.4居住区环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居住区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做到: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

  1.0.5在依据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绿化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居住区的各类绿地。

2 规划导则

  2.0.1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2.0.l.1前期介入,同步规划的原则。提倡规划、建筑、园林三合一的同步规划,园林景观规划从前期开始就介入总体规划的策划,以达到景观与居住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

  2.0.1.2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居住区绿化环境应处处体现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人性化环境。以协调园林景观与住宅环境的关系为基础,营造建筑、环境、人群的良性循环,创造稳定持续的园林景观。

  2.0.1.3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原则。以生态学基本理论为指导,合理地规划绿地,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高效节能措施。保留利用好原有的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以强调植物造景为主,最大限度提高住区环境中的绿地率,绿视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改善环境质量,创造生态和谐、养护简便的优美景观。

  2.0.1.4突显个性、简洁整体原则。结合居住环境,创造具有环境特色的个性景观,避免不同居住区环境景观的雷同。环境景观应与时俱进,有时代特征和文化内涵。总体布局提倡自然、简洁、整体性强,使园林景观达到简洁而不单调,丰富而不零乱。

  2.0.2居住区绿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2.0.2.1总体规划指标控制:居住绿地占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为一般住宅≥35%,花园别墅≥50%,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应小于400m2,且至少有l3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绿化覆盖面积(绿化覆盖率) >50%。垂直绿化面积达到总绿地面积的20%。可供居民进入活动休息绿地面积≥30%总绿地面积。

  2.0.2.2各种元素指标控制:合理控制各项指标,其中道路地坪面积≤15%总绿地面积,硬质景观小品面积≤5%总绿地面积,软底水体面积一半控制在绿地总面积的10%—20%,绿化种植面积≥70%总绿地面积。

  2.0.3居住区绿地规划技术要点:

  2.0.3.1充分发挥住宅环境绿化的健身娱乐和文化休憩功能,以满足各年龄层次的居民需求。老人活动区、儿童活动区的选址不得影响居民的私密性,使居住安静环境不受干扰破坏。

  2.0.3.2绿地规划平面构图曲线应注意舒缓流畅,直线应注意简洁大方,平面构图图案应注意复制观赏的整体美观,满足高处俯视观赏效果。

  2.0.3.3居住环境中沿城市道路一侧,力求住宅区园林景观的街面化,使住宅区环境园林景观与城市道路景观融为一体。

  2.0.3.4充分利用住宅建筑的屋顶、阳台、墙面、车棚、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设施通风口、围墙等进行立体绿化,增加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

  2.0.3.5住宅环境中宅间绿地,在住宅建筑不同朝向布置合适的绿地宽度,以满足防护、美化和基础种植作用。其中住宅建筑南面绿地宽度8m,北面绿地宽度3m,东面、西面绿地宽度2m

  2.0.3.6居住环境中地下、半地下建筑顶板上的绿地,覆土层应1.5m,其中>13面积必须与地下建筑以外的自然土层相连接。

  2.0.3.7住宅环境中道路绿地应统一布置,不同路段的绿化布置形式应有所变化。行道树以不规则的自然种植为主要布置形式。

  2.0.3.8住宅环境地面停车场布置应注意有绿化覆盖,力争为75%以上的车辆遮荫。

  2.0.3.9住宅环境绿地植物规划必须根据住宅建筑周围环境、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要求、实用功能、防护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配置。植物种类规划应做到多样统一,合理确定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

  2.0.3.10植物种类选择以适应上海地区生长的乡土树种为主,强调植物景观的地域性和对环境的适应性。植物种类宜丰富多彩,体现植物材料的多样性。绿地面积小于3000m2以下的,植物种类数量>40种。绿地面积在3000—10000m2的,植物种类数量>60种。绿地面积在10000—20000m2的,植物种类数量>80种。绿地面积大于20000m2以上的,植物种类数量>100种。

  2.0.3.1l绿地中地形处理,可结合原有自然地形,创造微地形的高低变化,有利地形排水和植物生长。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住宅绿地周围环境,土方基本就地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微地形相对高程的变化一般控制在0.5—1.5m,不宜堆叠大规模的人造假山。

  2.0.3.12绿地中道路地坪布置,其位置必须距住宅建筑的南窗>8m。活动、休息场地应≥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以保证活动、休息场地有充足的阳光。空旷的活动、休息场地乔木覆盖率≥45%场地面积,以落叶乔木为主,保证活动和休息场地夏有庇荫、冬有日照。主要道路、地坪、广场的出入口均应有无障碍设计坡道。

  2.0.3.13绿地中建筑小品处理应注意体量与住宅环境空间协调,景观与使用功能相结合,以体现建筑小品实用、装饰、点缀的要求。

3 设计导则

  绿地设计的目的是为居住环境创造亲近自然的室外空间,同时必须满足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的要求。

  3.0.1地形设计:

  3.0.1.1绿地中地形设计应尊重自然规律,符合我国自然地形的基本走势。地形高低变化的顺序一般应遵循:西北高,东南低。水体流动的方向:由西向东。

  3.0.1.2绿地中坡地的起伏变化应注意整体性,忌局部小范围的局促变化。坡地的坡度一般应北陡南缓,忌北缓南陡或坡度均匀对称。

  3.0.1.3绿地中水体设计应提倡自然软底为主,保持水质清洁。水体的深度应结合功能并注意安全。沿水体近岸2m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7m,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水体的驳岸应因地制宜结合岸边绿化自然布置,宜采用植被或天然石块等驳岸材料为主。

  3.0.1.4绿地中山石设计提倡以自然置石的土包石为主,可结合地形采用卧石与立石的有机结合。人工假山慎用,可结合环境适当点缀,并注意控制人工假山的规模与高度,做到兼顾安全,人工假山应与水体、植物有机结合,与周围环境协调。

  3.0.2种植设计:

  3.0.2.1植物配植树种选择以体现地域性植被景观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成熟的能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的新树种。宜采用观花、观叶、观果植物有机结合,同时兼顾保健植物、鸟嗜植物、香源植物、蜜源植物、固氮植物等。

  3.0.2.2合理控制不同植物类型的比例,居住区绿地不同于一般城市绿地,住宅环境冬日需要阳光,酷夏更需遮荫,为此提倡以快长树为主,快长树:慢长树=32,常绿乔木:落叶乔木=12l3。常绿灌木:落叶灌木=12l3,乔灌木:草坪(乔灌木树冠投影面积中草坪除外)73

  3.0.2.3摒弃植物大色块的结构形式,科学配置植物群落结构,以乔木为绿化骨架,乔木量种植≥23/100m2绿地。乔木、灌木、地被、草花、草坪有机结合,形成稳定合理的人工植物群落。群落结构单层与复层(2—5)的选择应以环境条件和使用功能为依据,复层的人工植物群落面积≥40—50%绿化种植地面积。人工设计的植物群落应使其具有最佳的生态效益。

  3.0.2.4植物配植应合理组织空间,平面疏密有致,结合环境创造优美流畅的林缘线。立面高低错落,结合地形创造起伏变化的林冠线。

  3.0.2.5以住宅楼南面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连续有效时间不低于1.5小时/日的标准,同时也以不影响住宅建筑通风采光和减弱夏季西晒阳光的要求,大乔木与有窗建筑应保持合适的距离,一般控制:东面5m、南面8m、西面4m、北面5m。东面、西面视根据居住建筑具体情况也可适当缩小距离。

  3.0.2.6住宅建筑的基础绿化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进行布置。建筑南面种植应能保证建筑的通风采光的要求和创造自然优美的植物景观,选择喜阳、耐旱,花、叶、果、姿优美的乔灌木。建筑北面应布置防护性绿带,选择耐荫、抗寒的花灌木。建筑的西面、东面应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抗风、耐寒、抗逆性强的常绿乔灌木。

  3.0.2.7根据上海市土地资源少,人口多的特点,重视提倡垂直绿化。住宅建筑山墙和公共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或住宅建筑内高于lm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援植物。在有限的土地面积内可用各种造型构架种植攀缘植物,增加绿色覆盖率。

  3.0.2.8绿地中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地下设施出风口等构筑物,可结合构架、围护设施布置管理较粗放的攀援植物,以达到美化和屏蔽的作用。

  3.0.2.9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地下管线水平净距应保持1.5m。乔木以树干基部为准,灌木以地表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为准。

  3.0.2.10绿地中严格控制种植胸径在0.25m以上的乔木。确属需要可少量点缀胸径在0.150.25m的乔木。提倡大量采用胸径在0.080.15m的青壮树龄苗木。凡采用的大乔木宜有饱满的树冠,严禁采用无树冠乔木。

  3.0.3道路地坪设计:

  3.0.3.l绿地中道路宽度应根据居住区绿地面积大小、居民量的多少综合考虑。主要道路的宽度宜采用1.5 2m,小道宽度宜采用0.81.2m。道路的竖向应随坡地的变化而变化,纵坡度>12%的道路应设台阶。

  3.0.3.2绿地中以活动、休憩为主的地坪,宜采用大树地坪的布置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的高度一般应>2.2m,乔木种植
穴的内径>1.5m×1.5m

  3.0.3.3绿地中道路地坪应平整耐磨,且有适宜的粗糙度。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特别是栽植树木的地坪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有利于植物的透气和地下水的补充。对儿童与老人的活动场地特别要注意地坪的防滑处理。

  3.0.3.4居住区道路两侧宜栽植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注意冠大浓密,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株行距可控制在5—10m不等,行道树种植穴内径1.2m×1.2m,行道树连续绿带的宽度1.2m。种植形式可规则种植,也可不等距自然种植。

  3.0.3.5居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m内为保证视线通透,灌木高度应0.6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3.0.3.6提倡设计生态停车场,周边或场地内种植的乔木应具有庇荫、隔离和防护功能。乔木分枝点高度应满足:大、中型汽车停车场>4m,小型汽车停车场>2.5m,自行车停车场>2.2m。为达到隔离防护作用应选择常绿枝叶茂密、耐修剪的灌木。

  3.0.3.7地面停车场周边,无法种植庇荫乔木的,可结合棚架,种植攀援植物,增加一定的庇荫空间。

  3.0.3.8地面停车场内种植穴内径应1.5m×1.5m,种植穴的挡土墙高度>0.2m,并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挡土墙可选耐冲撞的材料和结构。

  3.0.3.9地面停车场的地面铺装尽可能采用透水、透气结构的材料,在不影响车辆承重的前提下,提倡用绿色植物结合承重格铺装,构成生态型停车场。

  3.0.4建筑小品设计:

  3.0.4.l绿地中建筑小品造型应简洁大方,尺度宜人,与住宅环境、住宅建筑相互协调。

  3.0.4.2绿地中建筑小品应充分利用本地自然材料和节能、环保的3R材料。其中自然材料用量≥30%建筑小品工程材料总用量。

  3.0.4.3绿地中亭、花架、长廊应注意结构牢固,体量得体。在亭、花架、长廊内设置休息座椅。

  3.0.4.4绿地中设置座椅、桌凳应选择适当的位置,即上有落叶大乔木覆盖,后有树丛或绿篱依托,前有良好景观供观赏。

  3.0.4.5绿地中设置的雕塑其主题必须与居民生活内容或小区命名、立意有关联。雕塑的位置、材料、尺度应与住宅建筑环境融为一体。

  3.0.4.6绿地中喷水池要注意水体流动、循环和安全。保持水质的清洁,提倡聚留雨水和利用中水。

  3.0.4.7绿地中照明设施宜采用庭园灯,草坪灯与射灯相互结合。庭院灯的设置间距为15—2Qm,草坪灯的设计间距为8—10m,射灯可采用冷光灯。

  3.0.4.8绿地中标识牌、废物箱、音响等配套设施,其造型、体量应与住宅环境相协调。

4 施工导则

  居住区绿地施工与一般绿化工程施工有相同亦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居住区绿化是营造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的环境空间,比较强调的是户外空间健康舒适。

  4.0.1施工前期准备:

  4.0.1.l熟悉设计:了解掌握工程的相关资料,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设计的质量要求、设计的技术交底。

  4.0.1.2现场勘察: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到现场勘察,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4.0.1.3制定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项目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方法(3)编制施工程序(4)安排进度计划(5)编写施工组织(6)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8)施工方案各种附表。

  4.0.1.4编制施工预算: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综合因素编制。

  4.0.1.5重点材料准备: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0.1.6相关资料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协调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4.0.2施工定点放样:

  4.0.2.l根据项目规模和放样内容确定运用仪器法、网格法、交会法定点放样。

  4.0.2.2定点顺序为控制点确定、道路地坪范围的确定、水体界面的确定、建筑小品位置确定、地下管线走向的确定、绿化种植位置的界确定。

  4.0.3场地整理工程:

  4.0.3.1保护好原有景观:根据设计保存好原有良好的环境资源,如大树、水体及其他景观。

  4.0.3.2建筑垃圾土的清运:根据设计定位图计算建筑垃圾土内部调运的范围及数量和外运范围及数量,并确定好交通流程操作线路。

  4.0.3.3表土保存和利用:保存好质地优良的疏松表土,集中堆放保存,回土时充分利用。

  4.0.3.4绿化种植上的搬入:根据施工图,算出挖方量、填方量、下沉量,并确认搬入土方的总量。根据地形图,确认搬入土方的分配位置和分配数量并确定交通流程操作线路,同时决定土方施工机种和投入台数。根据土壤质地情况,研究改良土壤和采用客土措施,完成土方地形造型。

  4.0.4地下管线工程:

  4.0.4.1排水工程的施工流程:(1)准备(施工位置的确认,施上方法及施工量的确认,排水坡度的确认)(2)材料(成品材料和基础材料的确认)(3)掘槽、掘削(地槽挖掘量和掘削量的确认)(4)基础工程(基础地面作业、模板、基础混凝土的浇注、养护)(5)井的安装。(6)集水进水口的设置。(7)管的铺设。(8)填埋。(9)养护。(10)完工检查。

  4.0.4.2给水工程的施工流程:(1)准备(施工位置确认,施工方法及施工量的确认,各种申请的确认)(2)材料(确认不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3)沟槽挖掘的确认。(4)地下配管(配管的位置、深度、连接部状态的确认。(5)结构物内配管(配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确认)(6)水压试验的确认。(7)水表、止水阀门确认。(8)埋设标志的确认。(9)填埋。(10)完工检查。

  4.0.4.3电力工程的施工流程:(1)准备(配线计划的确认,引入口确认,工程许可申请提交)(2)材料(材料的调配及确认)(3)配管(确认配管的埋设深度)  (4)基础工程(确认各基础的质量和尺寸)(5)配线工程的确认。(6)各种自主检查(确认配电线路,测定绝缘和接地电阻)(7)功能试验(根据设计图纸,确认功能)(8)电力公司确认(提交申请,确认竣工)(9)完工。

  4.0.5植物种植工程:

  4.0.5.1植物材料选购:按设计要求选择植物材料种类、规格及形态。

  4.0.5.2种植穴挖掘:根据设计定位图挖掘乔灌木的种植穴,若遇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或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联系,适当调整。种植穴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一般应比规定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大0.2—0.3m。种植穴需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以免造成植树时根系不能舒展或填土不实。土质不好的,应加大种植穴的规格,并将杂物筛出清查,如遇石灰渣、沥青、混凝土等对树木生长不利的物质,则应将穴径加大l2倍,将有害物清运干净,换上好土。

  4.0.5.3苗木运输:运输要遵循随挖随运的原则,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提轻放,裸根乔木运输,应保持根系的湿润和毡布遮盖。树根朝前,树稍向后。带土球苗木运输,土球朝前,树稍向后,并用木架将树冠架稳。竹类运输时要保护好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当日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假植,对带土球苗木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0.5.4种植修剪:对拟种乔灌木根系应剪除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种植前对乔木的树冠应根据不同种类,不同季节适量修剪,一般为疏枝,短截、摘叶,总体应保持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水分代谢平衡为主。对灌木的蓬冠修剪以短截修剪为主,保持内高外低,较大的剪、锯之伤口,应涂抹防腐剂。

  4.0.5.5苗木种植:苗木种植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树身上下应垂直,种植深度裸根乔木,应将原根颈土痕与原土平,灌木应与原土痕齐,带土球苗木比土球顶部高出原土。较大苗木为了防止被风吹倒,应立支柱支撑。苗木栽好后,在原树坑的外缘部砌地堰,第一遍水要浇透,使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第一遍水渗入后,发现树苗有歪倒现象应及时扶直,并用细土将灌水堰内填平。

  4.0.6硬质景观工程:

  4.0.6.1道路地坪施工:(1)开挖道路地坪槽应按设计宽度,每侧加长0.2m开槽,槽底应夯实或碾压。(2)铺筑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备好铺装材料,虚铺厚度宜为实铺厚度的140%160%,碾压夯实后,表面应坚实平整。(3)铺筑结合层可采用l3白灰砂浆或采用粗砂垫层。道路地坪的道牙或侧石的基础应与道路地坪槽同时填挖碾压,结合层可采用13白灰砂浆铺砌。(4)道路地坪各种面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铺筑各种预制砖块,应轻轻放平,宜用橡皮锤敲打稳定,不得损伤砖的边角。铺设卵石嵌花,应先铺垫MIO水泥砂浆,再铺水泥砂浆,卵石厚度的60%插入砂浆,待砂浆强度升至70%时,应以30%草酸溶液冲刷石子表面。铺设水泥或沥青,应按设计要求精确配料,搅拌均匀,模板与支撑应垂直牢固,伸缩缝位置应准确,应震捣或碾压,表面应平整坚实。铺设嵌草道路,道路的缝隙应填入培养土,栽植穴深度不宜小于0.08m

  4.0.6.2花坛、树坛挡墙施工:(1)挡墙地基下的素土应夯实。(2)防潮层以12.5水泥砂浆,内渗5%防水粉。(3)清水砖挡墙,砖的抗压强度标号应大于或等于MU7.5,水泥砂浆砌筑时标号不低于M5,应以12水泥砂浆勾缝。(4)花岗岩石料挡墙,水泥砂浆标号不应低于M5,宜用l2水泥砂浆勾凹缝。 (5)混凝土预制或现浇挡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壁厚不宜小于008m

  4.0.6.3护栏施工: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土墩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木制护栏应注意木材的防腐处理。

  4.0.7施工工程验收:

  4.0.7.1验收申请: 由施工单位向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4.0.7.2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相关资料的准备,施工场地的清埋,保洁准备,苗木的清点和工程量的统计。

  4.0.7.3验收的相关资料: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决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土地和水质化验报告,外地苗木购入检疫报告、设施、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工程中间验收记录、施工总结报告。

  4.0.7.4工程中间验收:植物种植的定点放线验收、种植穴和种植槽的质量验收、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草坪和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附属设施的中间验收。

4.0.7.5工程竣工验收:树木成活率、花卉成活率、草坪覆盖率、绿地整洁与平整、植物的整形修剪、附属设施质量。

养护导则

  5.0.1园林植物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1.1修剪:(1)乔木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烂头。主轴明显的乔木,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2)灌木的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应使树形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富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形。(3)绿篱修剪应使绿篱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侧面平整柔和。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4)宿根地被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花谢后应及时剪除残花、残枝和枯叶。(5)草本花卉花后要及时剪除枯萎的花蒂和黄叶及残枝。(6)草坪的修剪应适时进行,修剪要平整,使草的高度一致。边角无遗漏,路边和树根边的草要修剪整齐。(7)竹类的间伐修剪宜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的新竹。(8)行道树的修剪土干高度控制在3.2m,树冠圆整,分枝均衡,树冠与架空线、庭院灯、变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9)吸附类藤本,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生长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成年和老年藤本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5.0.1.2灌溉:(1)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宜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2)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浇灌树木,即最好采取小水灌透的原则。(3)在使用再生水浇灌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4)灌水堰一般应开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不要开得太深,以免伤根。堰壁培土要结实,以免被水冲塌,堰底地面平坦,保证渗水均匀。

  5.0.1.3排水:(1)在绿地和树坛地势低洼处,平时要防止积水,雨季要做好防涝工作。(2)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坛排水,防止植物因涝而死。(3)绿地和树坛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

  5.0.1.4中耕除草:(1)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每月松土一次。(3)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  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5.0.1.5施肥:(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树木青壮年期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3)施肥的种类因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预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4)施肥应以施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施肥宜在晴天进行,除根外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5.0.1.6更新调整:(1)居住区绿地中,视园林植物的生长状况逐年及时做好更新调整。(2)主要景点的乔灌木应保证有一定的生长空间,一旦过密每年适时抽稀,大规格的苗木调整按规范办理报批手续。(3)对绿地中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供电、市政工程需要的植物作适当更新调整。(4)更新调整时,对周围的其它树木要做好保护防护措施。

  5.0.1.7有害生物控制:(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间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危害。(2)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防工作,制定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治病虫扩散、蔓延。(4)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汞、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5.0.1.8防寒:(1)加强肥水管理,在冬季土壤宜冻结的地区,灌足灌冻水,形成冻土层,以维持根部一定低温的恒定。  (2)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提高抗寒能力。(3)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的防寒措施。

  5.0.2园林水体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2.1硬底水景水体的保洁:(1)定期经常清洁池内水体,包括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及更换干净水,减少水中泥沙、污物对设备的损害。(2)每天至少开放一次喷()泉,每次至少持续半小时以上。

  5.0.2.2软底水景水体的保洁:(1)严格控制污染源流入水体从而污染水面,及时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2)有条件的水面增设喷泉、涌泉装置,形成水体的流动和循环,产生曝气富氧,大大增加水体中溶解氧的浓度,从而保持水体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3)在水体中搭配种植抗污水生植物,通过生物净化的方法减少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4)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可引入昆虫、鸟类、鱼类等动物生态系统,进一步净化水体,还原水的生物多样性。

  5.0.3园林硬质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3.1保洁:(1)及时清除道路地坪中的垃圾及废物,并保持道路地坪中无积水。(2)定期清洁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外观的污垢并及时消除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室内的垃圾和废物。(3)及时清扫园椅、桌凳、标识牌、雕塑等园林小品中的污物和灰尘。(4)定期清除娱乐健身设施中的污垢、垃圾。

  5.0.3.2整新:(1)对铸铁构件,每年一次油漆保新,油漆前铲除锈渍,并刷上防锈底漆,再刷面漆。(2)对涂料墙面,每二年整新涂刷,保持硬质景观常用常新。(3)对木结构,不定期对木材进行防腐保护处理,可结合木结构的面层处理,采用防腐剂、桐油、油漆。

  5.0.3.3疏通:(1)对下水道的明沟、盲沟、窨井等设施及时疏浚淤泥与沉淀垃圾以保持排水的畅通。(2)经常保持消防通道和其他应急通道的畅通,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5.0.3.4维修:(1)及时检查修复园林建筑、构筑物,  园椅、桌凳、标识牌等破损结构或装饰。(2)经常检查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假山、娱乐健身设施等结构上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加以解决。(3)对道路地坪中地砖的残块,高低不平整应及时修复和平整。

  5.0.4园林土壤改良的技术措施及要求:

  5.0.4.1换土:(1)土壤内瓦砾含量较多,可将大瓦砾拣出,并加一定量的土壤。(2)土壤质地过粘、透气、排水不良的可加入砾土,并多施厩肥、堆肥等有机肥。(3)土壤中含沥青物质太多,则应全部更换成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

  5.0.4.2透气:(1)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如栏杆、篱笆、绿篱等,避免人踩车轧而使土壤板结,透气性差。(2)改善树穴环境,采用渗水透气结构的铺装形成:有利于土壤透气和降水下渗,以增加土壤水分储量。(3)行道树树穴覆盖,可采用在树穴内铺垫一层坚果硬壳,或卵石、石砾,不仅能承受人踩的压力,还可保温、通气、保护土壤表层免受风吹雨水冲刷的直接作用。

  5.0.4.3熟化:将植物残落物重新还给土壤,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作用,腐殖熟化土壤,不仅增加了土壤中养分,还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状。

  5.0.4.4排水:在土壤过于粘重而易积水的土层,可挖窨经井或盲沟,窨井内填充砾石或粗砂。盲沟靠近树干的一头,  以接到松土层又不伤害主根为准,另一头与暗井或附近的透水层接通,沟心填进卵石、砖头,四周填上粗砂、碎石等。

  

  本导则修订版附件是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的补充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导则附件主要内容有:

  1、硬质景观和软质景观的元素特征。

  2、居住环境常用园林植物的种类及观赏特性。

  3、保健、鸟嗜、蜜源、香源、固氮植物的汇总。

  4、园林植物、水体、硬质景观的养护技术标准。

  5、园林土壤理化性状标准。

  6、本导则附件在《导则》执行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东汇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园林建设咨询服务公司。

  编辑委员会:

  顾    问:程绪珂、陈 

  主    任:夏颖彪、林应清

  专 家 组:周在春、谢家芬、蒋金贤、张文娟、张 

  编    委:梁盘中、刘汉初、杨文悦

  编    写:江  铭、许恩珠、张秀琴、冯  京、杨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附件)

附件一、景观元素特征一览表

 

   

附件二、上海地区居住环境常用园林植物种类汇总


 
 

附件三、上海地区居住环境常用园林植物观赏特性汇总

 
 
 

附件四、保健植物汇总

 
 
 附件五、上海居住环境鸟嗜植物、蜜源植物、香源植物、固氮植物汇总

附件六、园林植物景观养护技术标准

 附件七、园林水体景观养护技术标准


 

  附件八、园林硬质景观养护技术标准

件九、园林土壤理化形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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