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思想是王阳明心学体系的理论核心“, 良知”说起源于《孟子》:“人之所不学而
能者,其
良能 也;所不滤而
知者,其良知也。”在孟子那里“良知”是一种不经后天学习的
先验的是非标准和
道德规范。而在王阳明这里,“良知”范畴已演变为融
本体论、
功夫论、道德论为一体的最高的
哲学范畴。
“良知”是心之
本体。王阳明在孟子“良知良能”说的基础上把“良知”扩充为一种贯穿于万事万物的
普遍原则。他说“良知者,心之本体”。认为“良知”是心的本然状态。王阳明的“良知”是伦理学上的
良心,亦即
道德意识的主体。“良知”是“与物无对”的本体,是
造化天地万物鬼神人类的精灵,人的一切认识和实践的活动,都是为了复归此本体。他说:“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王阳明把“心”进行了高度的抽象和概括,把排除了“私欲”和外物干扰的“本心”即从“一块血肉”的人心升华为“良知”“, 良知”便是“心”的形上本体,它处在虚灵明觉和恒照的状态。因此,作为超越具体“身心”特征的“良知”,便是超越了具体“器”的“道”。
“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
圣贤,虽
常人亦无不如此。若
无有物欲牵蔽,但循着良知发用流
行将去,即无不是道。”
良知即是
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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