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中国法院网】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阅读提要】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能够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案情】王某与赵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品房一套,将房屋产权人登记在婚生子王一某名下,现赵某请求离婚,并且要求分割登记在王一某名下的房产。
【分歧】关于登记在婚生子王一某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王一某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为王一某,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既然王某与赵某以其子王一某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王一某。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本案中,既然王某与赵某以其子王一某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王一某。
其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房产所有权人是王一某,该房产不属于王某与赵某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能够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作者单位:江西省资溪县法院)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夫妻之间房屋产权如何归属?如果要放弃产权,声明书要怎么写?
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家人名下的房产,被执行抵债的实践案例
婚后夫妻购置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6个案例教你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2项共同要记牢!
法院分割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之裁判规则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