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是什么意思(合肥律师整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协议的期限;
(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五)工资支付办法;
(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工资集体协商的重大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分配是职工经济权益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通行作法。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我国企业转变工资决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分配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工会和产业工会,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企业工会,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认真做好。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