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者,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产品也,某种程度上来说,包括:金钱、权势、色欲、荣誉、名气、国家地位、领土、主权等所带来的快感,但凡是能满足自身欲望的事物,均可称为利益。利益依附欲望而生,而基因确定了欲望的存在。从广义上讲:利益是用来解决各种矛盾的,利益的不同取决于所面临的矛盾的不同。
礼义者,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具有丰厚内涵和浓厚底蕴的基本要素也,也是构成中华民族精神特质和文化品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礼”、“义”居其二。“礼”是一种行为上的规则、规矩、制度、规范。“义”是道德的基础,做人的原则,行为上的合理性、正当性。故而,礼的核心在于规则,义的核心在于合宜。
利益和礼义,貌似很虚,其实极实。
礼义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利益的分配,解决欲望的矛盾。如果不讲礼义,那自然对于利益都会陷于短期甚至单次博弈,使得各种层面的博弈成本大幅提升,导致整体利益的严重下降。
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否则非礼不义之财的获得,从更长时间、更大空间来看,其实并不是获得,而是严重的亏损。在组织中,用手投票无用,那就会用脚投票,继而带来组织的分崩离析。
底线低,就会带来底限低;没有底线,就会带来没有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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