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贷款中介来说,获息是获利的重要因素,获取的信息越多,用户群体越广,在市场竞争中越能占据优先形势。
在个人信息支撑个人利润这场竞争中,部分贷款中介往往会忘记员工准则,枉顾法度,获取、购买并过度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致使出现公民被网络诈骗、套路贷等危机。
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打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但不良贷款中介依旧顶风作案。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网贷广告收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放贷的刑事案件。
据悉2021年4月,被告人刘某林、刘某春与林某摇、余某、花某波谈妥一起做贷款中介业务。
为拓客,刘某春通过第三方投放网贷广告,由此收集含有公民手机号、姓名、房产、车产、公积金、公民身份证号码、芝麻分等公民个人信息。
收集好信息之后,有组织的逐个拨打客户电话,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筛选、整理出有贷款意图的公民信息,转卖给对接的第三贷款平台,依次获得平安按公民借款总额的8%-12%的返点,经统计,被告几人公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0334条,获利215万元。
利益熏心,2021年8月份。被告人林某摇、花某波、刘某林发现非法放贷可谋取高额利润,产生了“单飞”的想法。
在未取得任何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三人共出资20万元租用场所开展放贷业务,向各自做贷款中介时积累的优质客户直接放贷,赚取利息。
2022年2月份,被告人余某入股,四人各占股25%。截至案发,被告人林某摇、花某波、刘某林、余某共非法放贷458.915万元,非法获利186.36万元。后,五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林、林某摇、花某波、余某、刘某生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刘某林、林某摇、花某波、余某非法放贷,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件其实不在少数。
7月4日,阳江警方侦破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逾12万条。
8月青岛警方抓获25名嫌疑人,查货公民个人信息5万余条,成功斩断一条非法收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
这些犯罪团伙多是以下载手机常用软件、领取奖品为名,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获取到个人关键信息并卖给专门收购的上线犯罪嫌疑人,从中非法获利。
今年中秋节,不少网友分享自己收到了大闸蟹兑换卡,问遍了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没人认领,最后发现是犯罪分子利用节日这种特殊的时期,采用送礼的形式吸引消费者扫码,一旦扫码,个人信息就存在被窃取的风险,防不胜防。
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以点击陌生链接、扫描、扫脸等方式,将电话号码、姓名、住址、公积金、人脸、行程轨迹等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从而为他人牟利犯罪提供条件,网络平台应合规经营,不得将抓取的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方牟利。
资料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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