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利用假“野猪头”做卖点,森警及时制止不当行为。
商贩利用假“野猪头”在市场做卖点,森警根据举报,及时制止不当行为。
2017年4月9日13时许,我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古宜镇东冲农贸市场的街边摆地摊销售野猪肉。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只吸人眼球的“野猪头”摆在地上,引来群众围观和购买。简要了解情况后,民警制止了商贩的不当行为,并借机向围观的群众宣传不要食野生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要养成保护野生动物的习惯。围观群众经过森警的宣传和教育,表示今后注意这方面。
森警将商贩带至森林公安局进一步了解到:商贩李姓,为桂林市临桂县籍人,李某某销售的“野猪肉”不是真正的野猪肉。其于当天早上从桂林市江东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的货,并提供了相关的票据,带毛的“野猪头”也是人工饲养的,是用来吸引过往的市民向其购买“野猪肉”。
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对发出臭味的“野猪头”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
三江森林公安局 杨勇军
2017年4月10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