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 柳氏螳螂拳的博客 (2014-08-11 23:24:31)[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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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螳螂拳集天下武艺之精华及侠盗化身王朗
—— 失实的《也谈<罗汉行功短打全谱>……》(九)
柳国顺
颜先生的博文《也谈<罗汉行功短打全谱>、后称“少林衣钵真传”等名之历史》的错误继续。
错误十七:乱扯“十八家拳法”与螳螂拳的关系,臆造王朗是侠盗化身等。
颜文说:【据载,梁学香的谱中也提到王朗,刘连洋先生在“探秘《少林衣钵真传》”一文中说“唯在清朝道光年间梁学香 老先生所著的螳螂拳谱《可使有勇》中《入门诠解》一篇中有'昔者王朗老师,作为分身八肘、乱接、秘手,但论虚实刚柔,其妙无敌’的记载。”
如此,因许青云、梁学香的拳谱是不同支的,故可知“十八家拳法”之说在李秉霄著的原谱上就有,并非许青云重辑时增添进去的。显然,李秉霄据古传说虚拟“十八家拳法”是为了表达螳螂拳是集天下武艺之精华而成,“十八”只是个虚数,“九九一十八”,九是极数,表示很多的意思,并不局限十七、十八家。故“王朗的螳螂总敌”,最后虚拟一个人物“王朗”来表示他创的螳螂拳集各拳派大成。“王朗”就那个侠盗的化身,是康乾年间人。稍对中国武术史与拳术史之别有了解的人就会知道,把王朗说成是“北宋人”是个笑话。】
颜文这段话:
其一,延续前文虚构李秉霄作谱的错误,进一步错误认定李谱上有“十八家拳法”。
颜文此前虚构李秉霄作谱,一份给了许青云,另一份给了赵珠。因为前者那份许青云与卢卿弗遑道人作了序,而后者赵珠的那份没有这两序,所以是“不同支”。而从刘连洋先生的“探秘《少林衣钵真传》”一文中获知:“梁学香的谱中也提到王朗”。据此断定李谱原来就有“十八家拳法”。不然的话,梁谱怎么会有“王朗”?
事实是,乾隆本《武备真传》并非李秉霄所作,而且许青云早于李秉霄,许不是李的徒弟,李传谱给许当然没有的事。
梁学香的谱与许青云重辑的“增补罗汉行功短打”是完全不同的谱,将此二谱视为同一谱已是错误,再称说是李秉霄谱分出的两支,就更属谬说了。
梁谱上记有“王朗”,与“李谱”有没有“十八家拳法”并无必然联系。“十八家拳法”当然不是许青云增添进去的,而是重辑前人文献的内容之一。
据此,颜文所说的李谱原来载有十八家拳法,乃乌有此事也。
其二,胡言李秉霄“虚拟十八家拳法”是“为了表达螳螂拳是集天下武艺之精华而成”。
首先,《武备真传》中十八家拳法的记载与李秉霄原本无关。
其次,说“虚拟”是因为颜文无知,太祖长拳、通背拳、螳螂拳等等仍在流传,视而不见是说不过去的。
再次,十八家拳法代表不了“天下武艺之精华”,其记载也不表达“螳螂拳是集天下武艺之精华而成”的意思,是颜文特意给虚拟拔高后强加的。
其三,错解“十八家拳法”之“十八”,妄言“螳螂拳集各拳派大成”。
颜文说“十八”也偏执,所说的“九九一十八”实际意思是二个九等于十八或九个二等于十八,讳言二单说九,九可表示很多的意思,那二表示什么呢?十八又是用来表示多少呢?说不出,却以九断定“十八”不局限“十七、十八家”,是更多家的意思。于是,第十八家“王朗的螳螂总敌”就被胡说成了“最后虚拟一个人物'王朗’来表示他创的螳螂拳集各拳派大成。”
实际上,十八家拳法有人名有拳名写得明白,“十八”并非虚数。而且选取“十八”家是有根据的,这与“增补罗汉行功短打”中的“罗汉”有关。十八罗汉之说自宋代盛行。该谱中有宋太祖“招贤纳士”的图像,十八家武术家已知的又俱是宋代人物,与十八罗汉功及十八罗汉各精其一的“兵刃”说等,均相吻合。
而“王朗的螳螂总敌”并列于十八家之中,虽位列最后,也不能以此认为是“集各拳派大成”的表达。
其四、毫无来由地臆造“王朗”是那个侠盗的化身,是康乾年间人。
颜文此论并无任何根据,属于信口胡诌。
首先,那个侠盗是乾隆李秉霄随父宦游南中时所遇的“大盗某甲”。从李秉霄在嘉庆年间传艺给赵珠的史料看,侠盗传艺给李秉霄的时间应是乾隆后期,侠盗既是康乾年间人,取康熙三十一年中间值,此时侠盗的年龄当在八十岁以上,这把年纪还能在江湖上干“大盗”的营生?
其次,说王朗就是那个侠盗的化身,那么侠盗的化身王朗又怎能从乾隆晚期跑到乾隆二十七年许青云重辑的“增补罗汉行功短打”中去了?更何况该谱应是清代以前就流传的拳谱,那时侠盗还没出生呢。
其五、概念糊涂地将武术史与拳术史并列看待。
拳术是武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颜文种属概念不清,将二者并列引申出了“中国武术史与拳术史之别”的怪论,凭此在另文中提出了“拳套子武术起源于元末”的糊涂观点。颜文所说的“对中国武术史与拳术史之别有了解的人”,就必然是概念糊涂之辈,而用“拳套子武术起源于元末”的谬说去解读北宋王朗螳螂拳等,便不可避免地成了武术笑话了。
总之,颜文这段话仍是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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