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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子弟郑元和,当年为什么会改邪归正呢?

据传,此人是豪侠。幼年时,估计是被高僧摸过脑袋,开过光,很有智慧。连他的老爹都夸他是“吾家千里驹”。可惜这孩子见色忘义,上京赶跑,恋上个妓女叫李娃的,带着李娃出去游山玩水,竟然把考试时间给忘了,搞到末了,钱花光了,又不敢回家,只好成天赖在妓院里,混吃混喝。

妓院又不是善堂,你郑元和有钱时是爷,没钱时那连狗都不如。没三两下,郑元和就被妓院老鸨的雇佣兵团给打了出来。可怜的郑元和是有家回不得,本来上京来是赶考的,如今考试的时间都过去了,身上的钱也花光了,郑元和想起老爹严厉的表情,就想干脆先在外面混着,实在没办法了,再回去找老爹。

百无一用是书生,身无分文的郑元和流落街头,才明白读的书那么多,真到关键时候,还必须得有一身本领才能混口饭吃。郑元和茫然四顾,发觉自己做什么都不行,卖饼的嫌他长得太白了,开饭馆的嫌他笨手笨脚的,摆地摊的又骂他傻里傻气的,反正这世界似乎就没有他的立足之处。此刻,他才开始深深地自责,早知道就该听爸爸的话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后来,郑元和被炒了好几次鱿鱼后,在街头到处乱窜,想去抢东西吃,又没有胆量,并且碍于自己读书人的尊严,郑元和忍着饥饿,游走在寒冷的街头。郑元和实在饿得走不动了,才坐到路边,伸出手来向路人行乞。

哪知道乞丐也有乞丐的地盘,乞丐更有乞丐的方式,郑元和乞讨的技巧有限,半天也没要到一点吃的和用的东西,倒是其他乞丐,看着这傻子在那瘫坐着,一脸庄重地伸着双手,就想发笑。看到夜深了,乞丐们打打哈欠,有点看够了,也就将郑元和当做出气筒,几个家伙将已经无力反抗的郑元和打得半死。

郑元和读书挺厉害,但在乞丐这个行当里却是最笨的,同时也是最惨的。被打得半死的郑元和终于生出了求生的本能,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力气,他等到乞丐们走远了,竟然匍匐着往前面爬去。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爬向前方,连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反正他就往前面爬呀爬。

亏得这一爬,竟然是绝处逢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郑元和碰到个唱挽歌的乞丐,这老乞丐在丐帮中还有些地位。那年头,像唱挽歌这种事情,对任何人来说是很不吉利的事情。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做。

这时,人们就会出钱,请乞丐们来唱。乞丐们多半是没有什么忌讳的,他们为了两三个钱,就特别卖劲地唱。其中,就有唱得比较好的,自然成了乞丐中的中坚分子,为丐帮每年的经济收入指标贡献颇丰。

郑元和就遇到个带头的,这老乞丐见姓郑的小子眉清目秀,器宇不凡,多半是出自书香门第,处于怜悯之情,就把郑元和给带回了丐帮里,教他唱挽歌。这郑元和毕竟是读书人出身,对文字音律还是有几分天赋的,没多久他就继承了老乞丐的衣钵,成为挽歌界的偶像明星,三家送丧,五家死人的,都能看的到郑元和的影子。郑元和也乐得自在,如此依靠自己的努力来养活自己,比那成天勾心斗角的朝廷生活要轻松得多。

丐帮们也分三教九流,好的乞丐已经摆脱了要饭的生涯,有房有车有姑娘,兴致高了搞搞诗会音乐会什么的,算是常事儿。混的不好的乞丐,就如同郑元和等,就只有一边唱挽歌,一边在街头乞讨。这日,就有混得好的乞丐,兴致勃发,在城里出名的瓦肆里搞唱乞丐界的挽歌大赛,郑元和当然就是种子选手,而且极有可能成为冠军。

这些混得好的乞丐,为了选拔出新任挽歌界的掌门人,也为了这些唱挽歌的乞丐,能为乞丐界争点光,让人们知道在乞丐里也是英才荟萃的。他们就采取了庞大的宣传攻势,传单自然是满天飞,比赛开始前,更有大大小小的乞丐在城里的各个街头大呼小叫,就跟倒卖重大新闻似的。

在乞丐们的极力渲染下,本届挽歌大赛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挽歌高手,其中不乏曾经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大高手齐聚都城,引得那些不关心挽歌的百姓也开始来凑热闹。说白了,中国人就是喜欢凑热闹,哪儿人多了,即便是忌讳的事情,也都要凑上去。

凑上去的人中,就有前来都城寻找儿子的郑元和的老爹。中国人除了喜欢凑热闹外,还有个缺点。那就是,凑热闹是看别人的笑话,觉得心情很开心。要是看到人们凑过去的地方,是跟自己密切相关的人或者事情,那就得重新掂量掂量了。

郑元和的老爹发现如台上竟然是自己的儿子,气得七窍生烟,找人将郑元和给拉下来就是一顿暴打,并且发下毒誓,父子关系从此一刀两断。真是够狠毒呀,连儿子都不要了。

郑元和第二次被打得半死,乞丐们眼见这孩子跟官家竟然有仇,谁敢上前帮忙。哪怕是那些下了赌注,要让郑元和赢得冠军的混得好的乞丐,也是自认倒霉,作鸟散状,消失不见。郑元和再次发挥出他强大的生命力,满身鲜血,竟然从瓦肆爬到了某处夜店的门前。

没想到,这家夜店竟然是李娃那家妓院的老鸨开的分店,正巧李娃正在店里窜场子。当初老鸨将郑元和给赶出去时,李娃就很是反对。这个女子与郑元和是两情相悦,金钱什么的,自然都是浮云。此刻见心上人如此凄凉,心中自是痛楚万分,竟就狠下心来,给自己赎了身,和郑元和重新同居起来。

且说,吃软饭的郑元和终于摆脱了乞丐生涯,可几年来的磨难在他心中种下了深深的阴影,他的自信心已经荡然无存,只要可以苟且度日就好了。而李娃可不行,这姑娘是过惯了灯红酒绿的,而且从她可以为自己赎身就能看出,这姑娘心机重,绝对不可能简单的上罢干休。她就天天强迫郑元和,鸡还没交就把郑元和给叫醒起来读书,夜都深了,还督促着郑元和写策论。

在如此魔鬼般的训练后,郑元和的乞丐脾性终归是改掉了,由于他当过历史上最惨的乞丐,还有什么事情可以难住他呢?郑元和又去参加公务员考试了,这次是在皇帝的面前考,竟然考成了状元郎。

后人有说。郑元和这个状元郎,八成功劳该归于李娃。所以唐玄宗还封了李娃个名号,叫“洴国夫人”,从妓女变成贵族妇人,算是乌鸦变凤凰了。所谓女人,就应该向李娃学习,可以把个乞丐培养成状元,实在是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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