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上的“个人所缴养老金”的积累原理是“钱生钱”,合理的利率是按社会劳动的“人均净增加值增长率”增长。退休后属于个人或其继承人。
“用人单位(包括财政支付、半支付单位,个体单位)”配套的“养老缴费”属于“劳动者报酬中的‘人力资本补偿’部分”,应“不具名”用于“退休金”的统筹来源,并按上年“社会抚养比=退休人数/(退休人数+从业人数)”作为“退休金税”义务从“劳动者报酬总额”中划出。
退休金的原理是:对职业生涯中“人力资本投入的价值”,按“现值”作为“标准”补偿劳动者本人用于退休后的继续生存。
“人力资本价值”是“存量”,退休金原理导向每个劳动者自觉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等是鉴定和证明的方式),以积累“人力资本存量”,主观上可使自己增加从业机会和延长“职业生命”,客观上对“社会进步”贡献了“正外部性”,也是国家所倡导和鼓励的。
“人力资本价值的现值”是“上年同类人社会平均劳动报酬”,反映“人力资本价值”将随“时代需求”、“职业景气”而动态变化。
退休金=Σ上年同类人社会平均劳动报酬*本人从业年限/同类人平均从业年限。
从法定退休年龄起,劳动者报酬一律按此式发放,同类人不沾原来从业时“市场经济”报酬的光也不能吃原来报酬的亏,实行“退休金的计划经济”。
“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延迟退休继续工作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可以在原单位,也可以换单位。延长时间不限,可连续、可间断累计,“人力资本的新提升”也要及时更新,鼓励活到老、学到老。
“劳动者报酬”按上式计算的其中项“本人从业年限/同类人平均从业年限”的比值就动态增长,直至真正退休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