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一女小偷行窃被抓,被当众暴打并被剪烂上衣游街示众。有在场网友用相机记录下当时的场景,照片中,女子头发凌乱,上衣被剪坏,后背上还写了“我是小偷"。年轻女子上身衣衫不整破陋不堪,后背上被书写“我是小偷”等字样,周围聚集了大量群众围观,并且该女子身旁站有一名警察。
真不敢相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有如此野蛮和荒唐的事?诚然小偷是可恶的,尤其是一些有手有脚好吃懒做的惯偷,他们以此为职业,在一些拥挤的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地行窃,令老百姓深恶痛绝。
小偷行窃当然为天理所不容,但扒衣服、游街示众这些暴力行为就能被天理所容吗?维护社会的正义既要保证目的的正义,也要保证手段的合法,如果没有手段的合法,那么目的的正义也无从谈起。因此在任何时候,无论公众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多么令人痛恨,公众都不应该撇开法律去自己实施正义,因为这样的正义根本不叫正义,而是非正义!更是违法犯罪的个人“以暴易暴”行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