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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的社会背景
封建社会朝代的国祚一般200余年,朝代的兴衰更替存在历史规律。一般朝代建立之初,百姓休养生息,财富分配比较平均。朝代中期,开始土地兼并,阶层分化,社会结块。朝代末期,政府官僚体系膨胀,财政支出巨大,财政赤字严重,加剧税赋,百姓民不聊生。最后,赶上边疆动乱,天灾人祸,爆发起义,这是封建社会的一般范式。
历朝历代,基本都是这条历史脉络。朝代建立——经济繁荣——土地兼并——农民起义——重新分配——朝代建立,形成闭环。所以黑格尔说:“中国没有历史,只有轮回”。
黑格尔的话,失之片面,但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一定的社会规律,农民起义头目轮流坐庄,但本质是封建土地制度下兴亡更替的轮回。
第一步
封建社会实行小农经济,最初自给自足,但遇到天灾人祸,部分农民别无他法,只能变卖生产资料,土地兼并在风调雨顺的时候,是不会大规模发生的,就像企业并购,往往发生在经济危机的时候,行业集中程度迅速提升。由自耕农变为雇农,这是阶层分化的第一步。
第二步
农民变卖土地之后,也是需要继续生活的,于是被迫与地主签订租约,出卖自身劳动力,为地主创造超额价值,这是阶层分化的第二步。
第三步
地主享受雇农打工的福利,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开始下一轮的土地兼并,土地越来越集中,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是阶层分化的第三步。
第四步
雇农也是有饱和的,地主不需要这么多人为他打工,一个人可以干两个人的活,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是有限的,但人口是无限的,于是出现了部分破产的农民,流离失所,没有生计,被迫成为了流民,这是阶层分化的第四步,也是重新财富分配的起点。
在封建社会,土地兼并是小农经济运行的规律,本质上是财富集中。
明朝到张居正时期,已经200余年,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不时爆发农民起义,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王朝衰落的迹象已经出现。面对危机,张居正警惕了,开始在经济上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到底是什么
1. 清丈土地
朱元璋虽然能征善战,但本质上不像成吉思汗,对外扩展的野心那么大,他想建立的是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为此,他建立了“黄册”和“鱼鳞册”,类似今天的户口本和土地证,用以登记全国人口与土地档案,登记的数据作为税收的基础,是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础。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大量的土地隐匿,官僚地主利用特权侵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可交纳粮税的田地有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顷。经过一百多年,到了弘治十五年,可用交粮税的田地只有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顷,全国的土地减少了一半多。
张居正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清点全国的土地数量,先盘算家底,再考虑如何提高收入,类似于打击财务造假,先核查一遍财务报表。
2. 合并征收
明朝税收制度令人诟病的一点,税种混乱、复杂,征收困难。一条鞭法以前,交的是实物税,交的不是钱,而是实物,例如米、麦、粟等。
一个农民一年要交多少斤大米、多少斤棉花、多少斤麦子等等,都是规定好的,最初的制度设想,肯定是最大化符合国家利益,最大化符合时令气节,计算十分精细且复杂。
这种形式上精细到完美的制度,落到实操层面,都会失之可操作性,制度越复杂,钻空子的空间越大,寻租的空间越大,还不好复核,因为复杂啊!
这样的结果就是,国家声势浩大的征税,征上来却少得可怜。张居正一改以往的弊病,合并征收,将种类繁多的徭役和其他费用,摊入到田赋,不用计算了,也不用多个衙门办事,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效率。
3. 折算银两
一条鞭法被后世史学家称赞最多的,不是取消徭役,不是清丈土地,恰恰是折算银两。古代赋税,主要是实物税,不仅储存困难,还容易发生霉变等损耗,一条鞭法将实物折算成银两,解决了储存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
一条鞭法以前是实物——实物的逻辑,现在是实物——货币——实物的逻辑,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的商品化,符合明朝商品经济萌芽的社会现实,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对农民而言,仅需要交纳白银,如果种田比较挣钱,可以选择种田,如果手工业比较挣钱,可以从事手工业,如果做生意比较挣钱,可以选择做生意,从而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解放了农村自由劳动力。
从唐朝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的摊丁入亩,封建社会的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逐步放松,财富分配的形式从实物形式逐渐转向货币形式,反映了在封建经济的制度框架下,小农经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
一条鞭法以后,明朝从财政入不敷出,到积富可用十余年,后来万历几十年不上朝,国家还可以正常运转,不是没有前期财富积累的!
改革者都是逆行,一条鞭法得罪了隐匿不报的地主阶级,考成法得罪了尸位素餐的官僚阶层,身居首辅的张居正,命运又将如何,我们下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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