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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吴晗先生《金瓶梅》研究的失误

《金瓶梅》既是一部伟大的奇书,又是一部扑朔迷离、疑团丛生的怪书。该书成书至今约四百年间,人们不断地在对它进行探谜、解谜。《金瓶梅》的作者是谁?成书于什么年代?这是众多谜题中的两大主要谜题。对此,吴晗先生率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首先竭力推倒古人提出的《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其次提出《金瓶梅》成书于明代万历中期的观点。几十年来,学术界一直认为,这是吴晗先生对《金瓶梅》研究的两大贡献,似以此为定论。然而在笔者看来,这非但不是什么两大贡献,而恰恰是两大失误。本文专就吴晗先生对小说作者“王世贞说”的否定,提出驳论。是为《一论》。对吴先生的成书年代“万历说”,则后文评驳,乃为《二论》矣。

 

《金瓶梅》作者是王世贞(包括其门人),这本来是比较明朗的。在明清两代信奉者甚多,已成公论。虽然除王世贞说之外还有其他诸说,如薛应旂说、赵南星说、李贽说等等,但其说仅是片言只语而已,根本无法与王世贞说相抗衡;虽然直接对王世贞说提出疑问者亦有之,如昭梿等人,但没有提出什么证据,故根本否定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现代,王世贞说突然大倒其霉,否定论者有鲁迅、郑振铎、吴晗这些名重一时的大学者。鲁迅与郑振铎的否定,并没有对王世贞说构成多大的威胁。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日本译本序》中说:“《金瓶梅词话》被发见于北平,为通行至今的同书的祖本,文章虽比现行本粗率,对话却全用山东的方言所写,确切的证明了这决非江苏人王世贞所作的书。”郑振铎也说:“只要读《金瓶梅》一过,便知其必出于山东人之手。那末许多的山东土白,决不是江南人所得措手于其间的。”(《读金瓶梅词话》)鲁迅与郑振铎对王世贞说的否定,其言词十分肯定,但证据仅为“山东土白”、“方言”一例(且不能完全成立)。可见,他们的否定不是建筑在严密的考证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感觉上。对待复杂的学术问题,光凭直觉而不去经过严密的考证,其结论,当然不能令人信服。吴晗先生则不同,他的否定是建筑在严肃的详尽的考证基础上的,此可谓是对王世贞说的“致命的一击”。吴晗的结论为不少学者,包括郑振铎先生在内“靡然风从,群相应和”。他们真以为王世贞说已被吴晗的考证彻底推倒。自此以后的六十多年间,王世贞说似乎一直被打倒在地,信奉者寥寥。人们开始搜索新的目标,李开先说、贾三近说,屠隆说、王稚登说等等便应运而生。应该说,这些研究都是很严肃的有价值的。但是最有实力的王世贞说,却被人们认为是毫无研究价值的历史陈说而置于不屑一顾的地步。前几年,已故的朱星先生和活着的我,均为恢复王世贞说的历史地位而呐喊,但敌不过吴晗先生的强有力的否定。其一、人们相信吴晗是明史专家(其实当时的吴晗还远没有成为明史专家)。其二、坚信他考证的科学性。这是一种迷信。而这一迷信所产生的直接危害,就是给人们造成一种心理定势,从而堵塞了人们的思路:王世贞说似乎已被彻底否定而再无任何研究价值。这无疑是对王世贞说作进一步研究的巨大障碍。因此,到现在我才真正醒悟到,不推倒吴晗先生的结论,我们就无法前进。这乃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

 

史料掌握的片面性

 

吴晗研究《金瓶梅》的文字有三:1931年在《清华周刊》上发表的《〈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署名:辰伯);翌年在该刊又发表《补记》;1934年在《文学季刊》创刊号上发表的《〈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前两篇文章的要旨就是否定王世贞说,后一文则是对前两文的条理化、完善化,并加进了对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的论述文字。著名的《金瓶梅》成书于“万历中期”的论点,就是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可惜这个结论亦是有问题的。

 

应该说,在吴晗著文企图推倒王世贞说的当初,其客观的历史条件是不具备的。因为在当时,一些重要的史料还没有被发掘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年少气盛的吴晗先生硬要凭借一些本身就缺乏科学性的史料,来对王世贞说作出绝对否定的结论,可谓是不可为而强为之,其结果只能是可悲的。这是历史给吴晗先生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从《金瓶梅》成书到清代末年的三百多年间,直指《金瓶梅》作者为王世贞或其门人的史料有近十条。其中有两条最重要的史料,则是近两三年来的新发现,这是王世贞说研究中的重大创获。现引述如次:

 

一、 无名氏《玉娇梨·缘起》:

 

 

 

《玉娇梨》与《金瓶梅》,相传并出弇州门客笔,而弇州集大成者也。《金瓶梅》最先成,故行于世。《玉娇梨》久而始就,遂因循沉阁(?),是以耳名者多,亲见者少。客有述其祖曾从弇州游,实得其详,……

 

 

 

笔者所见的《玉娇梨》刊本,首有素政堂主人题《玉娇梨·叙》,次即此篇《缘起》。刊本正文第一回前题“新镌批评绣像玉娇梨小传,荑秋散人编次”。据学术界考证,《玉娇梨》成书于明末清初,早期刊本上无序,有序本出现得较晚,但至晚在清康熙年间。这也就是这篇《缘起》面世的最晚的年代。顺便指出,王世贞著作的是《玉娇李(丽)》而非《玉娇梨》。《玉娇李》在明代万历年间就成书,但仅有少量抄本流传,后因未刊刻而失传。《玉娇梨》似是后来对《玉娇李》的仿作。此问题与本文的写作无关,故不详述。二、 宋起凤《稗说·王弇州著作》:

 

 

 

世知四部稿为弇州先生生平著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即有知之,又惑于传闻,谓其门客所为书,门客讵能才力若是耶。弇州痛父为严相嵩父子所排陷,中间锦衣卫陆炳阴谋孽之,置于法。弇州愤懑怼废,乃成此书。……闻弇州尚有玉丽(《玉娇李》)一书,与《金瓶梅》埒,系抄本,书之多寡亦同。王氏后人鬻于松江某氏。今某氏家存其半不全。友人为余道其一二,大略与《金瓶梅》相颉颃,惜无厚力致以公世,然亦乌知后日之不传哉。

 

 

 

《稗说》自序署康熙十二年(1673)癸丑。宋起凤确指《金瓶梅》为王世贞作,时在康熙十二年。

 

记载《金瓶梅》为王世贞(包括其门人)所作的史料还有:谢颐的《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序》,顾公燮的《销夏闲记·作金瓶梅缘起王凤州报父仇》,王昙的《金瓶梅考证》,无名氏的《寒花庵随笔》,无名氏《笔记》等等。可惜的是吴晗先生在著文否定王世贞说时,仅见到《销夏闲记》、《寒花庵随笔》等史料,而未见到《玉娇梨缘起》、《稗说》。

 

将吴晗先生未见到的史料(《玉娇梨缘起》、《稗说》)与已见并引据的史料(《销夏闲记》、《寒花庵随笔》)相比较,其明显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 未见史料离《金瓶梅》初刻问世的年代较近。如宋起凤的“王世贞中年笔说”离《金瓶梅》初刻仅五六十年。而已见史料离《金瓶梅》初刻年代较远。

 

2. 未见史料系确指或直接来源于王世贞的友人(或友人的后人),如《玉娇梨缘起》云:“客有述其祖曾从弇州游,实得其详。”宋起凤《稗说》云:“世知四部稿为弇州先生平生著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即有知之,又惑于传闻,谓其门客所为书,门客讵能才力若是耶?”可见宋起凤是以“知者”的身份而非据“传闻”确指《金瓶梅》为王世贞的“中年笔”的。而已见史料或出于“传闻”,或录于他书者甚多,其史料价值较为逊色。

 

3. 未见史料与已见史料在记述王世贞作《金瓶梅》的动机、意图上有较大差异。未见史料如《稗说》,只说王世贞为报杀父之仇而作此书(“弇州愤懑怼废,乃成此书”,“故书中借诸妇一一刺之”),加以泄愤和讥刺。而已见史料在此目的基础上,又增出了种种衍说。如《销夏闲记》称王世贞父子与严世蕃父子结仇之由乃为《清明上河图》;《寒花庵随笔》称王世贞著书敷毒于纸以毒杀唐荆川等等,在这类史料中已掺杂了种种虚假离奇的故事。

 

由此可见,在吴晗先生著文时,从史料的价值上讲,其未见史料远比已见史料重要得多。由于他所引据的已见史料中,已掺入了许多荒唐的衍说,因此,他只根据这些史料来作研究考证,非但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而且还有被引入歧途的危险。看来吴晗先生正是上了这个当,吃了这个亏。这当然是历史的局限而非吴晗先生的过错。我们当然亦不能以此来责难吴晗先生。但是,时至今日,我们对建筑在这些伪科学的史料基础上的吴晗先生的考证,难道不应该存疑而非加以全面肯定不可吗?

 

吴晗先生考证中的是与非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不少学者认为吴晗先生的考证是系统的周密的,从而把他的结论看成是绝对正确的东西。过去,笔者亦作如是观,于是将古人言之凿凿的“王世贞说”,置于不屑一顾的境地。但历史是无情的,是丝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宋起凤的“王世贞中年笔”说的发现,使我震惊,使我不得不对王世贞说的来龙去脉作一番再思考,从而发现了吴晗先生考证中的问题。现在,笔者认为吴晗先生的考证有是亦有非。从部分来讲,考证有其贡献;从总体来讲则言不及义、似是而非,其考证的最终结论不能成立。

 

被誉为系统的周密的吴晗先生的考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第一、王世贞父子与严世蕃父子的结仇与《清明上河图》无关;第二、唐荆川之死非为王世贞著作的《金瓶梅》所毒杀。进而,吴晗先生肯定《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这可以说是吴晗推倒王世贞说的一块基石。抽掉了这块基石,吴晗先生考证的理论构架便随之而倒塌。对此,我们有必要作具体分析。

 

吴晗引据的史料有《寒花庵随笔》、《销夏闲记》等等。

 

《寒花庵随笔》云:

 

 

 

“世传《金瓶梅》一书为王弇州先生手笔,用以讥严世蕃者。……”“或谓此书为一孝子所作,用以复其父仇者。盖孝子所识一巨公实杀孝子父,图报累累皆不济。后忽侦知巨公观书时必以指染沫,翻其书叶。孝子乃以三年之力,经营此书。书成黏毒药于纸角。觊巨公出时,使人持书叫卖于市,曰‘天下第一奇书’。巨公于车中闻之,即索观,车行及其第,书已观讫,啧啧叹赏,呼卖者问其值。卖者竟不见。巨公顿悟为所算,急自营救不及,毒发遂死。”今按二说皆是。孝子即凤州也。巨公为唐荆川。凤州之父忬,死于严氏,实荆川谮之也。姚平仲《纲鉴挈要》载杀巡抚王忬事,注谓:“忬有古画,严嵩索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但未记识画人姓名。有知其事者谓,识画人即荆川。古画者,《清明上河图》也。

 

 

 

《寒花庵随笔》还说,王世贞誓报杀父之仇,派人行刺唐荆川未遂,后“广召梓工,旋撰旋刻(《金瓶梅》),以毒水濡墨刷印,奉之荆川。荆川阅书甚急,墨浓纸粘,卒不可揭,乃屡以指润口津揭书,书尽,毒发而死”。无名氏《笔记》在王世贞著书毒杀唐荆川事上记载亦大体相同。

 

吴晗先生在《清明上河图》与王家的关系、唐荆川是否系毒杀这两件事上作了确为周密、详尽的考证。他的考证大体是三个方面:

 

第一、王忬的被杀与《清明上河图》无关。吴晗先生查了《明史·王忬传》。《传》云:“嘉靖三十八年部臣言蓟镇额兵多缺宜察补。乃谴郎中唐顺之往覆。还奏额兵九万有奇,今惟五万七千,又皆羸老,忬与……等俱宜按治”,“三十八年二月,把都儿辛爱数部屯会州挟朵颜为乡导,……由潘家口入渡滦河,……京师大震,御史王渐、方辂遂劾忬及……罪,帝大怒……切责忬令停俸自效。至五月辂复劾忬失策者三,可罪者四,遂命逮忬及……下诏狱……明年冬竟死西市”。这就是说,王世贞父王忬之论死,与唐荆川确有一定的关系。但主因是滦河失事,而直接弹劾者非唐荆川,而是王渐、方辂。而严嵩“雅不悦忬,而忬子世贞复用口语积失欢于嵩子世蕃。严氏客又以世贞家琐事构于嵩父子,杨继盛之死,世贞又经纪其丧,嵩父子大恨,滦河变闻,遂得行其计”。此可见,王忬、王世贞父子积怨于严嵩、严世蕃父子甚久,滦河失事乃是嵩构忬论死的一个机会。这里与《寒花庵随笔》等所记《清明上河图》“伪画致祸”说毫无关系。吴晗又查了王世贞的《弇州山人四部稿》、丁元荐《西山日记》等,都证明王忬之被杀确与《清明上河图》无关。

 

第二、《清明上河图》的沿革亦与王家无关。吴晗查阅多种文集、笔记,说明宋张择端之作《清明上河图》,为李东阳家藏,后流传吴中,归“苏州(陈湖)陆氏”,后又归昆山顾梦圭、顾懋宏父子。其时严嵩当国,因顾氏“才高气豪,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清明上河图》“卒为袁州(严氏)所钩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吴晗先生查出了王世贞自己的说词。王世贞在《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二三《上太傅李公书》中说:“严氏所以切齿于先人者有三”,其一是关于杨继盛事;其二是关于沈炼事;其三是关于徐阶事。这里并没有《清明上河图》问题。王世贞在《弇州山人四部续稿》卷一六八《清明上河图别本跋》中又说,《清明上河图》确有真赝本。赝本之一藏其胞弟王世懋之所,但非严嵩“出死构”之本。由此,吴晗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考证结论:“一切关于王家和《清明上河图》的记载,都是任意捏造,牵强附会。”

 

第三、关于唐荆川之死。吴晗先生查明,唐荆川死在嘉靖三十九年春,比王忬的被杀还早半年。因此《寒花庵随笔》所说的,王忬被杀后,王世贞派人去行刺唐荆川,王世贞著《金瓶梅》粘毒于纸而毒杀唐荆川云云,纯属无稽之谈,荒唐之极。

 

应该说,吴晗先生的上述考证是系统的周密的,也是很有说服力的,它确实已证明了王、严两家因《清明上河图》而结仇,王世贞为报杀父之仇而著书毒杀唐荆川等传说的荒谬。但是吴晗由此而认为,他已经推倒了沈德符的“伪画致祸”说,从而得出了他的考证结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这是不能成立的。

 

沈德符《野获编补遗》卷二《伪画致祸》篇云:

 

 

 

严分宜势炽时,以诸珍宝盈溢,遂及书画骨董雅事。……时传闻有《清明上河图》手卷,宋张择端画,在故相王文恪胄君家,其家巨万,难以阿堵动。乃托苏人汤臣者往图之。汤以善装潢知名,客严门下,亦与娄江王思质(即王忬)中丞往还,乃说王购之。王时镇蓟门,即命汤善价求市,既不可得,遂嘱苏人黄彪摹真本赝命,黄亦画家高手也。严氏既得此卷,珍为异宝,用以为诸画压卷,置酒会诸贵人赏玩之。有妒王中丞者知其事,直发其为赝。严世蕃大惭怒,顿恨中丞,谓有意绐之,祸本自此成。或云即汤姓怨弇州伯仲自露始末,不知然否?

 

 

 

沈德符的这一段记载,看来确是后来《寒花庵随笔》中记载的,王、严两家结仇自《清明上河图》始(即“伪画致祸”),以致王忬被杀,王世贞著作《金瓶梅》以报父仇等故事的源头。现在看来,沈德符所说的《清明上河图》问题确实是“捕风捉影”,已为吴晗先生的考证所否定,但这不等于说沈德符的“伪画致祸”说亦属无中生有。吴晗先生以为否定了《清明上河图》,亦即否定了“伪画致祸”说,这是没有根据的。吴晗先生在否定了《清明上河图》后,没有进一步否定“伪画致祸”说。这无疑是他考证的不彻底性的重要表现。而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只要“伪画致祸”说否定不了,那么吴晗先生即使否定了《清明上河图》问题,亦仍然未能推倒“王世贞作《金瓶梅》”之说。现在严酷的事实已摆在我们面前,笔者已找到正史对“伪画致祸”问题的记载。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严嵩用事》篇载:

 

 

 

(嘉靖)三十八年夏五月,逮总督侍郎王忬下狱论死。严嵩以忬愍杨继盛死,衔之,忬子世贞又从继盛游,为之经纪其丧,吊以诗。嵩因深憾忬。严世蕃尝求古画于忬,忬有临幅类真者以献。世蕃知之,益怒。会滦河之警,鄢懋卿乃以嵩意为草,授御史方辂,令劾忬。嵩即拟旨逮系。爰书具,刑部尚书郑晓拟谪戍,奏上,竟以边吏陷城律弃市。

 

 

 

这段史料充分说明,王忬的被杀与严嵩的陷害有直接关系,而“伪画”问题正是王、严两家结仇的重要原因。此外,姚平仲《纲鉴絜要》亦载王忬事件,其“注”云:

 

 

 

忬有古画,严嵩索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

 

 

 

这段史料与《明史纪事本末》的记载,基本相同而略有细节上的差异。从这两条史料可以看出,“伪画”事件与严嵩陷害王忬,与王世贞著作《金瓶梅》以报父仇、讥刺严氏父子,均有直接的内在联系。难怪后期的不少史料中,在谈王世贞著作《金瓶梅》的动因时,都有个“伪画致祸”问题。

 

至于“伪画”是什么,《明史纪事本末》没有说明。沈德符将它坐实为《清明上河图》,看来是错了,这已为吴晗先生的考证所证明。后来的学人们“信任《野获编》作者的时代和他与王家的世交关系,以为他所说的话一定可靠,而靡然风从,群相应和”。此外,《清明上河图》又与严嵩父子发生着联系。这就是王世贞所说的,“《清明上河》一图,历四百年而大显,至劳权相出死构,再损千金之值而后得”这一惊天动地的事件。后来有人还将这一事件编成传奇《一捧雪》,到处上演,足见影响之大。从沈德符开始,人们以讹传讹,将王世贞家的“伪画致祸”事件,与严嵩父子“出死构”《清明上河图》事件,直接联系了起来。这就形成了王世贞著作《金瓶梅》与《清明上河图》事件直接联系的一串动人的却又是荒唐的故事。

 

吴晗先生否定了《清明上河图》与王、严两家结仇的联系,他但没有进而否定(亦不可能否定)王、严两家结仇中的“伪画致祸”问题。“伪画”不是《清明上河图》而是别的画,古人亦有这方面的记载。清人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指出:

 

 

 

明太仓王思质家藏右丞所写《辋川真迹》,严世蕃闻而索之。思质爱惜世宝,予以抚本。世蕃之裱工汤姓者,向在思质门下,曾识此图,因于世蕃前陈其真赝。世蕃衔之而未发也。会思质总督蓟辽军务,武进唐应德顺之以兵部郎官奉命巡边。严嵩觞之内阁,微有不满思质之言,应德颔之。至思质军,欲行军中驰道。思质以己兼兵部堂衔难之。应德怫然,遂参思质军政废弛,虚縻国帑,累累数千言,先以稿呈世蕃。世蕃从中主持之,逮思质至京弃市。

 

 

 

这段史料很重要。它关于“伪画致祸”的记载,除点明《辋川真迹》外,与《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严嵩用事》篇的记载相一致,而关于唐荆川参与严嵩谋害王忬事件的记载,又与《明史》卷二〇四《王忬传》的记载相一致。此说明,刘廷玑的记载其真实性较高,他所点明的《辋川真迹》事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另外,无名氏的《笔记》还另有他说:

 

 

 

《金瓶梅》为旧说部中四大奇书之一,相传出王世贞手,为报复严氏之《督亢图》。或谓系唐荆川事。……

 

 

 

这段记载可能离《金瓶梅》成书的时代较为久远,其史料价值并不高,但它又别出一“《督亢图》”,亦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以上两段史料,吴晗先生在文章中都引用过,但他的心思只集中在《清明上河图》问题上,而未对这两段史料引起高度重视。吴晗先生花了很大力气考证《清明上河图》与王、严两家结仇无关,虽有一定贡献,他但没有进而否定《辋川真迹》问题、《督亢图》问题,更没有彻底否定“伪画致祸”说,就轻率地得出了“《金瓶梅》非王世贞作”的结论,这能成立吗?我认为,吴晗先生的考证离推倒王世贞说,还差之甚远。

 

如何才能推倒王世贞说?

 

再退一步讲,如果吴晗先生在否定《清明上河图》问题后,进而否定了《辋川真迹》、《督亢图》问题,乃至彻底推倒了“伪画致祸”说,是不是就能得出“《金瓶梅》非王世贞作”的结论了呢?我认为还不行。因为王、严两家结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伪画致祸”问题只是其中之一,而且还不能算是王世贞著作《金瓶梅》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吴晗先生仅仅抓住了一个具体问题而没有抓住根本问题来做文章,说得难听些,这叫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种建筑在舍本逐末基础上的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其价值亦可想而知。

 

我认为,要从根本上否定王世贞说,必须完成三个方面的考证:一、彻底否定王世贞作《金瓶梅》的种种传说故事;二、彻底否定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种种可能性;三、考出《金瓶梅》的真正作者。

 

关于第一方面的考证,即彻底否定王世贞作《金瓶梅》的种种传说故事问题,吴晗先生是全力以赴而为之的。他的贡献亦在这里。他推倒了《清明上河图》与王、严两家结仇的故事;他推倒了唐荆川为王世贞著作的《金瓶梅》所毒杀的故事;他推倒了王世贞著《金瓶梅》后进谒严世蕃,对严世蕃作讥刺的故事等等。但是,如前所述,吴晗先生在这方面的考证亦不彻底。他没有能够推倒“伪画致祸”说,致使他的结论不仅似是而非,且有全功尽弃的危险。

 

关于第二方面的考证,即彻底否定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种种可能性。应该说这方面的考证,远比第一方面的考证重要得多。因为彻底否定了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种种可能性,那些传说故事亦就不攻自破。对第二方面考证的重要性,吴晗先生是有认识的。他在《〈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中,继推倒了王世贞作《金瓶梅》的种种传说故事后,又专门写了一段文字,小标题即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可见,吴晗专设此段,意在解决第二方面的考证问题。照例说,这方面的考证是推倒王世贞说的决定性部分,吴晗先生必须花大力气。但他没有这样做,或者说没有能够这样做。以致使他在这有决定性意义的考证上失之平庸,没有说出多少有价值的根据。他在这段文字中主要讲了三点:第一、严世蕃是正法死的,而非为王世贞所毒。唐荆川亦非被毒死,而且比王忬早死半年,“王世贞又安能遣人行刺于顺之死后”。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仍然只能证明那些传说故事的荒唐,而不能证明“《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第二、吴晗说,沈德符的《金瓶梅》作者为“嘉靖间大名士”的说法是“是一句空洞的话”,假使可以把它牵就为王世贞,那么为什么又不能归之于同样的“嘉靖间大名士”的汪道昆、屠隆、王百谷、张凤翼等人?这也是对的。但这样的推论能成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根据吗?第三、吴晗是这样说的:“再退一步承认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可能(自然,他不是不能做),但是问题是他是江苏太仓人,并且是土著,有什么保证可以断定他不‘时作吴语’?《金瓶梅》用的是山东的方言,王世贞虽曾在山东做过三年官,但是能有证据说在这三年中,曾学会了甚至和土著一样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呢?假使不能,又有什么根据使他变成《金瓶梅》的作者呢?”这可以看作是吴晗先生提出的《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重要证据。但其中存在两个问题。首先,《金瓶梅》中不是如吴晗所说:“不‘时作吴语’”,而恰恰是“时作吴语”。吴语在书中十分普遍,这反而证明其作者必为吴语地区人。其次,吴晗设问:“能有证据说在这三年(王世贞在山东为官的三年)中,曾学会了甚至和土著一样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呢?”这个设问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反过来我们也能设问,吴晗先生有什么根据说王世贞在这三年中,为写作的需要,就不可能学会山东方言呢?而且在协助王世贞写作的他的门人中,还不乏有懂得山东方言的人。显然,吴晗的这条“再退一步”说的根据,是不过硬的。由此可见,吴晗先生在作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结论时,证据是十分软弱的。

 

看来,吴晗先生企图推倒王世贞说,却并没有抓到要害处,即不少史料所说的王世贞著作《金瓶梅》的直接动机是为报杀父之仇而著书讥刺严氏父子。对此,宋起凤的《稗说·王弇州著作》记之甚详:

 

 

 

世知四部稿为弇州先生平生著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弇州痛父为严相嵩父子所排陷,中间锦衣卫陆炳阴谋孽之,置于法。弇州愤懑怼废,乃成此书。陆居云间郡之西门,所谓西门庆者,指陆也。以蔡京父子比相嵩父子,诸狎昵比相嵩羽翼。陆当日蓄群妾,多不捡,故书中借诸妇一一刺之。所事与人皆寄托山左,其声容举止,饮食服用,以至杂俳戏媟之细,无一非京师人语。书虽极意通俗,而其才开排荡,变化神奇,于平常日用机巧百出,晚代第一种文字也。按弇州四部稿有三变,当西曹至青州,机锋括利,立意迁□,尚近刻画。迨秉郧节,则巉刻之迹尽去,惟气格体法尚矣。晚年家居,滥受羔雁谀墓祝觞之言,二氏杂进,虽耽白苏,实白苏弩末之技耳。是一手犹有初中晚之殊,中多倩笔,斯诚门客所为也。

 

 

 

宋起凤不仅指出王世贞著作《金瓶梅》是为报父仇而讥刺严氏(包括陆炳),同时还指出王世贞一生文风有三变,《金瓶梅》属王世贞的“中年笔”,所谓“中多倩笔”。笔者通过其他途径考证,推断王世贞写作《金瓶梅》的时间,其上限不过于嘉靖四十年,下限不过于万历十一年,这段时间正是王世贞从35岁到57岁的中年时代,与宋起凤的“中年笔”说,正乃不谋而合。吴晗先生未见到这段史料,我们当然不能要求他来否定宋起凤的“中年笔”说。但是,在吴晗先生已见到的史料中,尽管已掺入了种种荒唐的衍说,然而这些史料的核心内容仍是说王世贞作《金瓶梅》讥刺严氏以报父仇。对于这样一个直接关系到能否推倒王世贞说的关键问题,吴晗先生反而未加认真研究。这不能不说是吴晗先生的失误。

 

关于第三方面的考证,即考出《金瓶梅》的真正作者。对此,吴晗先生有所考虑。在1931年发表的《〈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一文的尾末,他说道:“本来是想再写一点关于《金瓶梅》的真正作者的考证,和这已经写成的合为上下篇的。但是时间实在不允许我,这个志愿只好留待他日了。”可惜的是,吴晗先生终其一生亦未能遂愿。他终究未能考出《金瓶梅》的真正作者。这一方面说明,企图排除王世贞说而另起炉灶去寻找所谓“真正”的作者,谈何容易;另一方面,它又反过来说明,要推倒王世贞说,亦谈何容易。即使如吴晗先生那样的专家,那样竭尽全力来推倒王世贞说,其结果却依然奈何它不得。历史确实是无情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吴晗先生的第一方面的考证,有贡献亦有缺陷,是非参半;第二方面的考证收效甚微;第三方面的考证仅有设想而已。而就整体而言,要否定王世贞说,后两个方面的考证是决定性的,远比第一方面的考证重要得多。吴晗先生却只完成了第一方面的考证中的一部分,就得出了《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结论。这样的结论当然难以成立。

 

 

经过吴晗先生的这个“致命”的一击,王世贞说的信奉者已少得可怜。吴晗先生的结论已统治了我们五十多年,现在该是出现转机的时候了。我认为,我们的思想一旦从对吴晗先生的结论的迷信中解放出来,王世贞说的研究者就会不断增加,对王世贞说的研究亦必将会有进一步的突破。

 

根据现有史料,我认为我们完全有理由将《金瓶梅》的作者暂定为王世贞(包括其门人)。在新版的《金瓶梅词话》上应题王世贞著。理由有三:

 

其一、王世贞著《金瓶梅》的史料依据,比罗贯中著《三国演义》,施耐庵著《水浒传》,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史料的数量来说,王世贞著《金瓶梅》的史料不下于十条;从史料出现的时间来说,离《金瓶梅》初刻的时间亦较近。为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题罗贯中著、施耐庵著,而《金瓶梅》就不能题王世贞著?

 

其二、《金瓶梅》作者李开先说、贾三近说、屠隆说、王稚登说等等,虽然已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但均未找到铁证,且与王世贞说相比,又均无直接的史料根据。

 

其三、现人民文学出版社版《金瓶梅词话》题兰陵笑笑生著,不妥。现已有不少资料证明:《金瓶梅》抄本及初刻本上均无《欣欣子序》。早期见到抄本和初刻本的沈德符、屠本畯等亦均未见到《欣欣子序》,更未涉及所谓作者“兰陵笑笑生”。《欣欣子序》乃为后期书贾之伪作。因此,从通过考证兰陵笑笑生为谁,来认定《金瓶梅》的作者,此途似不通。新版《金瓶梅词话》所题“兰陵笑笑生著”,亦当改题为“王世贞著”。

 

当然,如果按照笔者的意愿,则应该题“王世贞、王世贞门人著”或“王世贞及其门人著”。笔者在拙著《金瓶梅新探》(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已提出了“《金瓶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的联合创作”说。笔者认为王世贞说与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说,是具有质的区别的两说。但目前此说只是笔者的个人之见,还没有得到研究界的认可,故绝不能强加于人,而题王世贞著,则较为稳妥。只要我们破除了对吴晗的考证结论的迷信,那么在新版《金瓶梅词话》上题王世贞著,我想可能会得到不少研究者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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