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一词的源流。
粗略看了一圈,此回答下的答案不是把视角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就是并不理解辩证法的真正内涵。
此回答会对“辩证法”做一个通俗化的简短定义,大致梳理一下“辩证法”的历史渊源和大致发展,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左右。
1.首先纠正一个极为常见的误解:
在某人提出一个观点之后,经常有人说“你应该辩证的看问题啊。”
当你去问他:“什么是辩证的?”
他大概会说:“就是凡事两方面看嘛。”
那么你继续追问:“什么都可以两方面看吗?”
他回答:“是啊”
你继续问:“所以强奸一方面是男人对女人犯罪,另一方面也是女人勾引男人喽?”
这时我们就发现“两面看”,并不是辩证法。
在很多时候“两面看”是一种诡辩。
当我们提出一个正确的观点,就会被人以“两面看”教育,并将观点引向一个看似有道理实则荒谬的方向。而对凡事进行反对,满足了两面看,但是明显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
辩证法,我自己为它做一个定义:自反而深。
所谓“反”,就是超出原有的观点限制,进行更广泛的思考。这种“反”,是超出、反思,而不是简单的反对。
而“深”,则是单纯的反对与“辩证法”的区别。辩证法一定是要求“在反思中深入”。
因此,我们将辩证法可以通俗的理解为“自反而深”。
2.“辩证法”一词的源流
2.1“辩证法”始于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一个喜欢在大街上随机找人battle的人,堪称古希腊最有rapper精神的哲学家。
他获取知识的重要方式就是诘问。
他先提出一个论题“什么是美德”?
然后与另一个人在一问一答中,不断深入的理解究竟什么是美德,最终得出关于美德的最一般普遍的知识。
在这个过程中,苏格拉底与人“辩而论证”,通过不断揭露对方说法中的矛盾,使得对方不断的完善想法,最终得到知识,这就是最初的辩证法。
苏格拉底的母亲是接生婆,他援引这种对肉体的接生活动,称自己的方法为“精神助产术”。
在我们今天,偶尔也会称这种人为“杠精”。
2.2柏拉图发展了辩证法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也常用“辩证法”的方法。
然而二者的根本不同在于,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更生活化,使用生活中的语言,进行讨论;而柏拉图则更接近现代哲学,使用哲学范畴(有无,一多,动静,本质)来进行逻辑推导。
柏拉图通过辩证法,将不同的理念按照逻辑顺序推导出来,构造了“理念”的世界,建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
也是在柏拉图这里,真正开启了延续西方前年的“柏拉图主义”,即“精神在物质之先”的西方哲学传统。
在这里,柏拉图就更偏重于辨析概念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在《斐多篇》《会饮篇》《巴门尼德篇》等文章中,对“存在”“非存在”“动”“静”等概念进行了辨析。
此时的辩证法其实已经很接近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辩证法。
他的辩证法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偏神秘主义,他研究的对象不是我们的现实世界。
他认为我们的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才是永恒真实的。他认为我们的世界的一切,都是对“理念世界”中的理念的模仿。
我们制造的现实的桌子是红色,黄色,金属,木质,但是都不是最本质的那个桌子。
因为最本质的桌子应该是包括了一切颜色,一切材质的那个“桌子”,而这样的桌子作为现实的一切多样的桌子的本质,很明显不存在于现实世界,那么就存在于理念世界。
因此柏拉图的辩证法所面对的,是这些“理念”。而我们今天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研究的对象更多的是“现实”。
但是二者的方法,是非常类似的。
2.3黑格尔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
以往的辩证法,多数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来使用,而这种使用侧重于对“概念”的辨析和解释。
然而到了黑格尔,“辩证法”成为了“本体论”“认识论”的本身。
在黑格尔这里,绝对理念从“纯有”一路通过正反合发展,外化为全部的现实世界,再扬弃现实世界的片面性回到自身,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引起的整个“范畴序列”,就是世界发展的过程(本体论,宇宙观),也是人获取一切认识的过程(认识论)。
因此我们要理解黑格尔,要理解《逻辑学》和《精神现象学》,必须要极为重视这种“正反合”的方法论,否则就不可能理解黑格尔的思想。
然而黑格尔也有自己的问题:
他过度的强调“正-反-合”的过程,将一切的历史活动和范畴运动都以此规定。这就必然使得很多内容显得过于“强行”。
这与其标准的“唯心主义”路线是相合的。
即用精神来裁剪现实的历史,削足适履。
2.4马克思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直接脱胎于黑格尔辩证法,而且马克思本人就是一个高水平的黑格尔研究者。
马克思的贡献在于,将“辩证法”创造性的建立于“唯物主义”之上,构建了新的“现实”范畴和“历史”范畴。
在马克思这里,是物质在精神之先,人在神之先。
2.5达伽默尔的态度
他认为,只有古希腊的那种“对话形式的辩证法”,才是真正的能产生知识的辩证法。
因为两个主体之间没有预先的共识,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将如何诘问,这样的形成的知识才是客观有效的。
同时他认为黑格尔这种“自白式的辩证法”则是不能产生真正的知识的辩证法。
因为黑格尔就只是自己与自己交流,所研究出的结论自己都已经提前知道。
这样所得出的知识,就只是哲学家个人的想象,而不是具有客观性的知识。
3.结语
简单总结一下上文:
“辩证法”的概念经历过多次演变,但是其根本目的都是获得知识。
其根本特征都是“自反而深”。
其流变始于苏格拉底,在柏拉图达到高峰,经黑格尔发展到最顶端,然后被马克思做了唯物主义的改造,现在又产生了一种“回到古希腊”的风潮。
辩证法作为一种“方法论”,在哲学史上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联系,呈现一种逐渐紧密的趋势,在黑格尔达到高峰。
本文写作,主要目的在于该问题下没有什么足够完整的答案,或是答案过于片面。另外由于疫情,的确很闲。
如果仅仅追究辩证法通俗来看是什么,就只要需要记住四个字“自反而深”。
举个例子:
时空有限无限?
在康德看来这个问题是不可解的,因为无论是有限还是无限都可以论证,而且没有任何经验的东西来帮助我们证伪任何一个命题。
反证法证明如下:
假设时空无限,意味着从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一段无限的时间,但是已经过了的时间必然是一段时间而不能是无限的时间;假设空间无限,意味着要有无限的时间才能历便无限的空间,但是上述表明时间必然有限,因此空间也是有限。
无限的证明:
假设时间有限,意味着宇宙有一个开端,开端之前宇宙不存在,时间也是空的,那么“无”的时间如何开端一个“有”的宇宙?因此宇宙在时间上无限,而时间也不能停留于无空间的空中,因此空间无限。
但是在辩证法这里,这个问题就可解:
时空可以是既有限又无限的。
只要时空成为一个首尾相接的环形,时间就既满足了有一个起点,又满足是无限的;空间也既满足是有限的,也满足是无限的。
就像这样:♾️
可以类比成莫比乌斯环、克莱因瓶。
当然,这是纯思维的辩证法,只能提供一个猜想,并不能替代未来科学的研究。
在此仅供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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