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发费用归集“合理化”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及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建议
(1)维护研发项目: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按照相关组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研发项目立项确认,推进研发项目实施、验收,做好研发项目技术、文档、财务等资料的整理维护工作。
(2)合理归集费用: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要求,合理有效归集研发费用,并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等相关工作。
(3)重视加计扣除: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二)知识产权布局“前置化”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知识产权分值为3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及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建议
(1)提前规划布局: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
(2)注重关联体现: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在名称及内容上具备关联性,并充分体现出核心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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