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
科技成果相关定义: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值为30分。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建议
(1)跟进转化节点:企业管理层应对成果转化各个时间节点关注跟进,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2)体现转化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应体现出相关成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等,应同步准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作为转化成效支撑材料。
(二)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化”
组织管理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分值为20分,主要评价内容为:(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建议
(1)符合自身情况:企业应根据现有组织架构、所处发展阶段及目前发展水平等关键点,制定符合自身特征及既有条件的管理制度。
(2)持续更新迭代:随着企业不断发展,组织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修订更新,尤其是在企业规模、项目预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在组织管理制度文件中有所体现。
(3)管理实施一致:企业在注重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的同时,也应做好制度实施的过程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内容应保持一致性,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培训培养进修、绩效评价奖励等落实到实处,同时做好日常实施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企业成长自评“标准化”
成长性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企业成长性分值为20分,主要评价企业净资产和销售收入增长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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