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5日09:21
贵州省人民政府已拟定《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办法更加符合我省实际,增强文件的公开性,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采取三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已拟定《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办法更加符合我省实际,增强文件的公开性,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采取三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设置13个缴费档次
据介绍,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以增加代缴标准。
城乡居民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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