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寒
一干部向组织报告婚宴将办20桌,实际却办30桌,借机大肆收受礼金,受到严肃查处。省纪委昨日剖析此案例后,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能“拿了护身符后肆意妄为”。(11月2日湖北日报)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措施的出台,情况有所好转,但是仍然有不少党员干部顶风作案,只是手段更隐蔽,给违规宴席穿上了“隐身衣”。
我国是一个注重“人情”、“孝道”、“礼仪”的国家,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风俗由来已久,被看作人生中最大的礼仪,因此很多人都会隆而重之地进行操办,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遇有婚丧嫁娶的事情,亲朋好友随个“份子”,表达一下心意,在大家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别人办酒自己随了礼,如果自己不办就亏了的补偿心理。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禁令多达数百个,一些地方甚至出台了“限桌令”、“限礼金令”、“限客令”,但由于一些党员干部抱侥幸心理,认为“花的是自己的钱”且有这么多人在办,纪检监察机关查不到自己头上。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变明为暗,化整为零地分次、分地变相操办。有些党员干部采取化整为零、掩人耳目等方式,要么打“持久战”,今天几桌,明天几桌;要么打“游击战”,今天到这个酒店,明天到那个农家乐;要么打“运动战”,今天请亲戚,明天约同学;要么干脆“退居幕后”,让亲戚朋友出面请,在朋友家里办,想方设法逃避监督。笔者想说,“限桌令”大变身,不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其实,对于这种干部向组织报告婚宴将办20桌,实际却办30桌,拿了护身符后肆意妄为的行为。笔者认为,首先,凡接到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反映,经核实后一律列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涉及人员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等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第二,凡查处的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并进行公开曝光。凡接到涉及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除了对当事人进行查处,还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一案多查,严肃追究该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还要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大家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想办不敢办也不敢参加,最终让办酒敛财没有市场,无人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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