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曾大铭 通讯员 严定群)1月22日,一男子因二次酒驾来到常德市交警柳叶湖大队接受处罚。由于他是二次酒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月19日,柳叶湖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冬春攻势”夜查整治行动。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湘AHX***的小汽车行驶异常,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酒精检测棒亮起红灯,民警判断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后,将该驾驶员李某带至执勤点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公安交管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让其15日内到柳叶湖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22日上午,李某来到该大队接受处罚时,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提示:该驾驶员2013年11月因酒后驾车被长沙交警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民警给予李某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请勿抱着侥幸心理肆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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