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的六大税务问题需要注意。
·问题一:企业注销后,会计凭证、账本、发票等税务资料未按规定保存年限,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错误。我们需要知道,税务资料应该保存十年,不得随意销毁。
·问题二:注销前,企业老板从公司借款,长期不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并及时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
·问题三:印花税虽然是一个小税种,但涉及面广,容易被企业忽视。但我们需要注意,税务局对此非常关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应对。第四:企业注销时,需要结清实收资本、营业账本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等相关税务问题。如果存在库存分配问题,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应对方法是将库存商品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问题四:如果在促销时,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没有进行处理,需要查明原因。如果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需要将该部分税款转出。
·问题六:在注销前,企业存在留底税,需要将销售发票开具给关联公司。此时需要注意,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交易,可以将该部分进项税额对应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然后开具销售发票给关联公司,最终将账户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注意事项:
·问题一:在注销清算时,如果账户上存在未分配利润、盈利等,需要按照实收资本中计提的营股东占比来计算分红的20%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剩余资产减去股份所得的余额,如果超过或低于股东的投资成本,就需要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这部分所得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三:注销清算时,如果清算所得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就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注销前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注销清算所得不符合这样的优惠条件,就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适用于25%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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