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在津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自2016年4月1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凭本人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身份证,可以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因私出入境证件啦!也就是说,如果您是非本市户籍,又持有天津的居住证,那么您就可以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还有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啦!赶快来看看具体都需要怎么办吧~1、河北区寿安街19号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周一至周五)2、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滨海新区出入境服务大厅(周一至周六)1、在河北区寿安街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的到河北区寿安街出入境管理局人工窗口领取2、在滨海新区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的到滨海新区出入境服务大厅人工窗口领取*如居住证持有人未满16周岁,须提交户口本、一方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并在该监护人陪同下办理。还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小伙伴们也不用着急,按照之前的申请手续仍可以办理哦,请往下戳↓↓↓3、提交社保部门当月出具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及“缴费清单”的原件3、提交学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指定部门公章③本市户籍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办证时限和领取地点均以取证回执为准哦。取证时,应为申请人本人携带取证回执,亲自领取,如不便取证的,还可以到邮政在出入境大厅设置的窗口,办理EMS邮递到家呢,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呦~除此之外,蜀黍还有惊喜送给大家呢~4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的小伙伴也可以使用'网上预约'服务了,赶快登陆http://60.28.61.198(天津市公安出入境服务网)试试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