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动态的角度研究人的认识活动,揭示了主体反映客体的认识辩证运动。
列宁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存在的辩证的途径。”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发展过程。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经历两个阶段,即从初级的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高级的理性认识阶段。
毛泽东说:“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第一阶段是感性知识,第二阶段是理性知识,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发展阶段。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形式,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感性认识包括相互联系、依次发展的三种形式:感觉、知觉和表象。
感觉是人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具体事物的个别属性与表面形象的反映,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
人有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这些器官是人与对象之间的桥染和通道,当外部事物作用于人的这些感觉器官时,产生的刺激信号通过神经系统传到大脑,就产生了各种感觉。
人们通过视觉看到颜色,形状、大小等;通过听觉听到事物的声响;通过嗅觉闻到事物的气味;通过味觉辨别事物的滋味,通过触觉感知事物的凉热,软硬等,这都是感觉。
例如,面对一个苹果,人们通过眼睛的观察,形成了圆,红,大的认识;通过舌头的品尝,形成了甜的认识;通过手的触摸,形成了硬的认识。
这些通过感觉器官直接获知的关于事物个别特征的认识形式,就是感觉。
知觉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
它是在感觉基础上形成的,每一种感觉只反映事物某一个方面的表面特性,而知觉是对事物各种感觉的综合,形成对事物的整体的感性形象。
例如,我们把对苹果的个别特征的全部感觉综合起来,就形成了关于这个苹果的整体特征的认识,即“一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这就是关于苹果的知觉。
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
表象与感觉和知觉不同,感觉和知觉是对当前事物的反映,是由当前的事物引起的,是客体的刺激直接作用于主体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形成的感性映象,一旦离开客体的刺激,关于客体的感觉与知觉也就不存在了。
而表象则是客体的刺激消失后保留在记忆中的感性映象,而且这种映象既可能是原有客观对象形象的再现,也可能是对原有客观对象形象的分解和重组。
例如,上面说的那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被人吃了,此时,作为对象的苹果已在现实中消失。
但这个苹果的整体形象却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而且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我们还可以回忆起这个苹果。
这个在记忆中的苹果形象,就是关于这个苹果的表象。
从感觉到知觉再到表象,虽然仍是具体的、形象的感性认识,但已经明显地表现出从片面到整体,从直接到间接、从主要依赖感觉器官到更多地在脑中完成的趋势。
从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的发展。这一发展,是从对事物表面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到各种特性的综合反映,从对事物的当下反映到事后的回忆再现。
在表象中,认识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选择性。
即表象总是有选择地反映事物,它舍去了过去感觉和知觉的有关事物的一些次要特性,留下对自己比较重要、比较有意义的特性。
这说明表象已经开始有概括、抽象的萌芽。但是,表象并没有超出感性认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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