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你在职场上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碰到以下这些职场新型“潜规则”,一定要小心了。
发工资避税 离职吃大亏
华某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庭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但是,单位却指出,根据该工资发放明细表,华某的月工资仅为4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其实际月工资为1万元。
法官说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单位将工资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在计算加班费及缴存社会保险时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纳,实质上降低了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以避税为目的,将工资发放至其亲属或其他多人银行卡账号下。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很难证明自己工资的实际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各类社会保险的缴存基数计算上都处于举证劣势,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没经过清算 企业关了张
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等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企业已经注销了,案款无法得到执行,胜诉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找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同时,法官建议工商部门审慎审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工资清偿完结的证明,有效避免劳动者讨薪无门的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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