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条件:
软体产品认定: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着作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软体企业认定: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成立满一年;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研究开发人员占50%的比例≥20%;
当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6%;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销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不低于60%,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不低于50%。;
5.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40%。;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有检验报告,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
申报时间为双软企业认定:
通常在每年2月至11月期间连续接受申报,并按季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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