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包括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问题:为什么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在销售额时并入销售额计入增值税与消费税,但啤酒,黄酒为例外?啤酒,黄酒有何特殊之处
原因:
我们一层层看下来:
防止税务筹划。将包装物押金抬高,而将售价写低,造成税款流失,所以销售时需要将酒类包装物并入销售额计入增值税。
啤酒消费的时候往往会回收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且包装物所占价值较为重要,所以就不再使用,黄酒算是一种激励政策。所以在逾期的时候去征收。其他酒类的几本一次性买卖,不存在逾期回收的问题,所以直接并入销售额是比较合适的作法。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相同,在消费税中啤酒和黄酒是从量计征,无法把包装物的押金一同计算进去。为了征税便捷,便不再计算包装物押金
往昔会计文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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