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与登记
所有收文在收文登记表上按监理信息分类分别登记
记录文件 名称、摘要信息、发放单位(部门)、编号、收文日期,必要时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监理文件资料有追溯性要求的情况下,核查所填内容是否可追溯
工程材料报审表
注明使用该工程材料的具体工程部位
工程材料质量证明原件的保存处
不同类型的监理文件资料存在相互对照 / 追溯关系
如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单
在分类存放的情况下,在文件和记录上注明相关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存放处
项目监理机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检查
监理文件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和记录真实完整
签字认可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
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签
存储介质的质量符合要求
符合文件资料归档要求:如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生成,满足长期保存的要求
工程照片和声像资料
注明拍摄日期
所反映的工程部位等摘要信息
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 / 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重要文件内容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涉及建设单位指令、设计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及其他重要文件:
将其复印件公布在项目监理机构专栏中
由总监 / 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传阅
确定传阅人员和范围,在文件传阅纸上注明,随文件资料一起传阅 / 按文件传阅纸样式刻制方形图章,盖在文件资料空白处
传阅人员阅后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资料的处理期限
传阅完毕后,原件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存档
由总监 / 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图章
紧急处理的文件,应在文件资料首页标注“急件”字样
所有监理文件资料按要求分类编码,发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
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
文件名
摘要信息
接收文件的单位(部门)名称
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文件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日期)
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签名
发文留有底稿,并附文件传阅纸
传阅人员签名 + 注明日期
发文的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资料的处理期限
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信息管理人员存档并在文件资料目录中予以记录
专用柜,专用资料夹
大中型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分类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确定
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明确基本原则,体现监理单位特色
文件资料的分类依据
施工顺序
施工承包体系
单位工程的划分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专业施工部位、单位工程等进行分类
监理文件资料存放地点,防止受潮/虫害
资料夹装满,或工程项目某一分部/单位工程结束时,相应的文件资料转存至档案袋,袋面以相同编号予以标识
一般为原件
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工程实际相符
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资料
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
文件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合,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尺寸规格宜为A4(297*120),采用长时间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
微缩制品按国家微缩标准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符合标准
照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采用打印样式并采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
不能使用原件时,在复印件 / 抄送件 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
相关文件和记录经负责人签字确定,正式生效,并存入相关资料夹时
信息管理人员将储存在计算机中的相应文件和记录的属性改为“已读”
保存的目录名记录在书面文件上
资料归档前,不得删除计算机保存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按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
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按单位工程组卷
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文字材料案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
电子文件立卷,和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不应有重份文件
印刷成册的文件保持原状
排列顺序
卷内文件按表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按纸质文件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和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不分开
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不分开
统一文件的主件与附件,主件在前,附件在后,不分开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
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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