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还不这么大的时候,喜欢对工作生活说三道四。现在来看,确实愤青和幼稚。
同时也说明,对工作对生活,本同志真心热爱。
顺一下,把一些错误不是太严重的重发一下,权做工作纪念。
本文记于09年8月27日,关于教师有权批评学生一些闲话。
最近一段时间,教育部门经常处于舆论的中心,从“被就业”到“汉字美容”,近几天网上又开始热评“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的规定。
足以说明全国人民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教育部最近出台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和大部分人一样,一直认为教师批评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需要特别授权。如果这样的权利也要授权,以此类推,国家要出台多少类似规定,浪费很多纸。
有网友参照此规定COPY了一下,延伸出很多诸如“父母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连长在日常军事训练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战士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练在日常体育比赛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运动员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老板在日常企业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违规行人车辆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等等东西,感觉人民群众挺逗。
其实,教育部也有教育部的苦衷。近年来,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已经不是个别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普遍现象了。
老师批评一下,有的学生就想不开,就跳楼,就上吊,就割脉,就出走,家长就吵上门来,亲朋好友就打到学校,学校就处理老师,社会就群起攻之。
虽属个别极端情况,但也足以让很多老师胆战心惊。由此一来,学生和家长哪个都不惹,就成了大中小学乃至幼儿园很多教师们自卫的本能。教书有余,育人不再,或者准确点儿说是带批评的育人不再,捧着哄着所谓快乐教育着,已是教育圈里部分老师奉若天条的潜规则。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也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估计很难单靠教育部的规定来解决,《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这么个文件其实很难让班主任的腰杆挺起来。
怕挨打的还是怕挨打,并不是有了这个规定打在身上就不疼了;不负责任的还是不负责任,并不是有了这个规定就立马认真负责,对学生严格管理起来。
有个不是班主任的任课教师看完规定,有些疑惑地问,文件规定班主任有权,我们有没有这个权力。除了调侃闲话,家长们还应该从自身做起,正确认识教师批评孩子问题,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配合好老师们的工作,对老师们宽容一些,教育毕竟不是学校一家的事情。
教育好孩子,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孩子和家长,而不是老师和学校。记于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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