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一切事物(包括物质与精神)及其规律的总和。
宇宙本体上的道,原则上是可以讲、可以说的;但能讲出来、说出来的,只是道的一部分,是我们能够感知或体悟的那部分。
所以,不论您怎么讲,您都无法穷尽“道”理,可以讲出来的部分,也不是那个永恒道的实体。
因此老子开篇时就向大家申明:
即使您通天彻地、通晓一切,但所有的语言文字、经注典籍都是指月的工具,而非月亮的本体。
道在人中,人在道中,道在天地万物中,天地万物在道中。
老子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在文字上或者术上打转,老子希望大家通过“体道”来了解世界、了解自身,活出自己天性,掌握更实际的“道”理,与道联接。
因此,老子开篇时必须说明:“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中的第一个“道”,是天之道。
这个道表示我们看得到的宇宙、看得见的日月星辰、天地万有、动植物等,也包括人类社会实际运行之道路轨迹,这些都是物质之道、物理之道。
它们就是真实的宇宙,您认识它是这样;您不认识它,它也是这样存在并运行着,并不因为您的观察它才存在,也不因为您不观察它就不存在。
天地不是因为有人观察才存在,天地也不是为了万物的生存而存在,这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您观察了、观察正确了,准确地描绘出来了,天之道也就成为人类的可道之道了。
“道可道”中的第二个“道”,就是人类的可道之道,就是人们根据观测、测绘而在大地上所体悟的道、认识的道、描绘出来的道,就是人们所记录下来的那个玄而又玄的道。
同时,是通过认识象、物、精、信的途径与方法,来获知天之道的内在力量与精神方面的可道之道。这样,就可以在物质和精神、外在和内在、表象和实质的各个方面获取可道之道。
总而言之,“道可道”的大概意思是万物之灵或者通过理论、或者通过实践、或者通过理论联系实践,来达到对道的三个阶段的局部认知或者全部。
“道”代表宇宙本体与根源,但道有三个演化阶段:
第一是无形阶段;
第二是运化阶段;
第三是有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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