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次职工薪酬准则的更新也是紧随国际会计准则的大趋势,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体系趋同的方向。新修订的准则有六大亮点。
◆亮点一:明确了职工范围。
除了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外,职工范围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此外,针对此前颇具争议的劳务派遣问题,新准则明确了那些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都属于职工的范畴,而不管其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由其正式任命,这样的情况涵盖了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亮点二:扩展了职工薪酬的适用内涵。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亮点三:充实了“离职后福利”内容。
这是新准则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并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原职工薪酬准则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便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范畴。
原准则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准则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
◆亮点四:非货币性福利计量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
这主要是解决原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并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例1.某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70人,行政管理人员30人。本月以每套成本为200元的化妆品发放职工元旦福利,市场售价为每套300元,增值税率17%。
借:生产成本 59670
管理费用 1053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亮点五: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酬”。
在常见的3类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的基础上,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有助于囊括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工薪酬,以完整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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